地震后如果房子沒了, 房貸還要繼續還嗎?答案你絕對想不到
如果在自燃災害里面選擇造成破壞力最強的話, 恐怕也只有地震和海嘯了。 雖然我國的海岸線綿長, 但還沒聽說什么地方發生過海嘯, 反而是地震的情況比較嚴重, 汶川和玉樹, 造成了巨大的損失, 雖說后來重建了, 但是走出傷痛仍然需要很長的時間。
但是有一點值得注意, 地震之后幾乎不存在完整的房屋, 國家派人在廢墟上重建家園, 失去房子的人們自然每家每戶都能住房。 可是都知道, 現在中國的房價很高, 所以一般來說一次性付款買房是很難的,
還是肯定要還的, 畢竟房貸的債務關系從當初簽定合同開始就已經在執行了, 一般來說地震是極小概率事件, 只能預防, 卻不能完全抵抗, 屬于不可抗拒外力因素, 不是買房者的責任, 也不是銀行的責任, 既然合同沒有人違約, 那就肯定是要持續的。 況且從簽訂合同開始, 房子就是買房者的了, 而房子就是抵押。
如果房子在地震中倒塌了, 抵押不存在了, 那么關系就會變成無抵押債務, 但仍然是債務。 如果說抵押債務關系中, 不支付房貸的話, 銀行可以收回房子,
但是有一個好處就是, 如果遇到地震這種情況, 國家會重建家園, 并且在原來的廢墟上建立更好更寬敞更加兼顧的房屋, 每家每戶都可以免費入住。 這樣一來, 受到損失的人們得到了更好的住房, 卻只要付跟原本一樣的房貸, 何樂而不為呢?
但要注意的是, 雖然有住房作為補償, 但是這一些都是法律規定的, 并且住房部分, 包括各種各樣的物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