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是經過別人的介紹認識的, 當時的我到了結婚的年齡還沒有對象的時候, 母親就托人給我四處介紹對象, 只要有合適的女孩子就讓給我介紹對象, 說是成家立業是每個成年人的義務, 就這樣我就承擔著這樣的責任與義務。
我和老婆見面的第一次就相互有了好感, 并且留了對方的聯系方式, 有一種似曾相似的感覺, 就這樣我們就漸漸的聯系上了, 當我把他領回家的時候, 我的母親也非常滿意, 老婆沒有母親, 她是她父親撿來的, 她的父親是個酒鬼, 張口就要了十萬的彩禮錢, 對于當時我的家庭來說,
為了把最美好的那一夜留到結婚當晚, 我們就一直沒有打破最美好的事情, 這樣我們把結婚的日子就提上了日程, 日子越來越近, 我們也在忙碌的準備著結婚的一切的事情。
婚禮如期進行, 一切都是那樣的井然有序, 溫馨而又浪漫, 忙碌了一天終于送走了所有的客人, 我就洗漱了一下準備和老婆洞房花燭夜, 然而卻看見了老婆的身上的這個東西, 我們就說了好多, 那一晚我們什么也沒做, 第二天我就想要和老婆去民政就局辦理離婚。
因為我看到老婆腳上的那個傷疤, 就想起了我走失多年的妹妹, 那一年的車禍奪去了我父母的生命, 我和妹妹就那樣的分開了,
那一晚我幾乎沒睡覺, 想起了那些年的回憶, 想起了這些年的點點滴滴, 就感覺這一切都是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