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天皇宣佈接受《波茨坦宣言》後, 日本政府立馬就下了一個命令, 叫做“藏物於民”之國策。 正是因為這個命令, 使戰勝國的權益遭到侵害, 並且作為戰勝國的代表, 中英美蘇還不敢對此發表譴責。
當時日本在接受波茨坦宣言後, 意味著日本軍隊戰後要面臨解體, 而日本國內的物資將會被納入給戰勝國的賠償方案內, 從而日本政府非要有心機地下達了一個命令, 名曰藏物于民, 大量轉移了日本國內的軍用物資, 以防止這些日本戰時用於戰爭的物資被戰勝國接受。
在日本政府發佈了條令後,
也就是在盟軍接管日本之前, 日本政府用這樣的方式, 轉移總額達到了2400億日元的物資進入了日本民間企業以及個人, 這個是根據美國方面戰後的粗略調查以及計算, 實際數額應該遠遠不止這些。 這2400億日元到底是個怎樣的含義呢?這個我們可以從日本當時年總產值可以看出。
在1944年, 日本的年總產值是1600億日元, 從而在看到這個資料後, 我們能夠知道當時日本投降後轉移的物資價值多麼的龐大, 而後日本面對賠款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