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在這個時候, 我國為了更好的適應全球化趨勢, 一直都致力於經濟的發展, 著眼於發展速度最快的沿海城市, 不得不承認, 這些城市確實都取得了輝煌的成就, 然而我們卻忽略了一個重要的區域――農村。
在我國, 農村相對較為落後, 又加上不受重視, 發展就更加的滯後了, 之前, 由於國家忽視了農村地區, 農村的管理秩序也是一片混亂, 不經過允許就隨意的拆遷, 甚至亂建房屋的現象時有發生, 由於農村自建房的問題一直是亂象層生, 這個問題也變得越來越嚴重, 涉及的範圍也越來越大, 這就引起了國家對這一問題的注意。
其實這樣的嚴格表現在多個方面。 比如國家為了保證糧食供應充足, 減少對外國進口食品的依賴度, 就下發指示, 禁止利用耕地建房, 以保證國家的基本耕地面積;同時, 它也詳細的規定了房屋建築數量的問題,
這一制度引起了農民們的極大關注, 畢竟, 這是關乎自身“生死存亡”的大事兒啊。 一方面, 它將限制農民的一些行為, 這必然會讓一些人感到不滿意, 他們認為如何使用這片地是他們的“權力”, 別人無權干涉, 對於這些人, 安撫人心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如果硬碰硬的話, 只能落得個兩邊都不好。 另一方面, 它也能更好的規範農民的行為, 從整體利益出發, 獲得更多的賺錢和機會, 實現農村發展利益最大化。
只有農民最後好好的在農村裡面耕種下來, 還有農這種規定可以更好的規範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