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年前的年9月28日, 一名剛滿18歲的少女在國慶日前被押往赴刑場, 她被判以的刑罰是槍決, 伴隨著清清脆的槍聲, 就這麼斷送了這麼一個花季年華少女的一生。 到底這名少女犯下了什麼不可赦免的罪行呢?這個女孩叫做宋丹, 是劉翔的鐵粉, 就連執行死刑前最大的心願也是再看一眼劉翔的像章。 那麼她之所以犯罪被判死刑, 也是源于對劉翔的喜愛, 還有她成長過程中有些人對她的心裡造成了嚴重的創傷。
宋丹於1986年出生於江西省瑞昌市的某一農村, 宋丹自幼聰明伶俐, 估計是在重男輕女的民俗風氣影響下,
在小學畢業之後, 宋丹就棄學了, 結交了社會上的混混, 過上了煙酒相伴、沉迷網路的生活, 就這麼一步步的邁上了危險的道路。 在2004年的時候, 她在網上認識了一個男孩, 在網路上相聊甚歡, 也就互相成為了朋友。
宋丹酷愛劉翔, 得知劉翔將在成都舉辦見面會之後,
網友男子叫做張家亮, 是一名電子公司的員工, 宋丹以“相親”為由將張家亮騙到了江西瑞昌, 與一個名叫徐豹勳的男子聯手對張家亮進行綁架敲詐, 向張家亮的家人要求要3000元, 想不到張家人將此事交給警方處理了, 所以, 宋丹就將張家亮給殺死了。
由此可見, 一個人的童年經歷將會對這個人的一生造成非常深刻的影響, 對於宋丹所犯下的錯, 我認為她並不僅僅是因為那200塊而造成的, 從小開始, 父母對她的打罵已經為宋丹心理造成了暴力性格的“榜樣”, 多次遭到性侵, 對宋丹的內心造成了嚴重的傷害, 這一系列遭遇都在無形中促成了宋丹性格的扭曲。 但願大家會對此事引以為鑒, 避免悲劇的重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