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地方都有關於征地拆遷的政策, 在一些地方, 農村人的法律意識會比較薄弱, 拆遷的工作人員沒有任何檔確認這裡的土地會徵收, 或者這裡的房子需要拆遷, 他們在中間也會拿到一筆很高的利潤, 那怎麼農民應該怎麼更好的保護自己的利益呢?就需要知道以下的知識。
不管在哪裡, 是誰, 需要占地方或者是拆遷, 都應該主動出示相關的法律手續, 以此來證明自己的做法是不違反法律。 就算是拿出相關部門的檔, 也應該要看一下批准的時間, 假如2010年的批文在2018年是否還能用, 法律的規定是“無效”,
國家對於徵收土地之前有嚴格的流程規定, 在征地之前, 會讓大家在土地狀況調查檔上簽字確認。 否則當地政府就不能上報材料, 國家就根本不會批准這樣的檔, 也有這樣一些情況, 沒有經過土地使用人的簽字確認而徵收土地, 要麼就是假簽字, 要麼就是沒有簽字, 這樣的檔絕對是不符合。
農村人作為土地的擁有者, 看相關的檔是他們的權力, 這是他們的基本權利。 相關部門是沒有權利剝奪, 假如去國土局看檔, 他們要是以不合法, 沒有正當的理由拒絕, 那這中間肯定會有什麼貓膩, 要是對方越是掩飾, 就越應該追求看到合法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