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騙已經成為社會的常態, 每個人多多少少都說過一些謊話, 但只要這些謊話不觸碰法律和道德的底線, 都是可以理解的。 一旦觸碰法律欺騙就上升為詐騙, 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社會上關於詐騙的案子屢見不鮮, 在眾多受害人中老人占了很大一部分。
最近就有一老人上當受騙。 老人每個月給女友四五千, 六年的時間一共給了五十幾萬, 持續六年後兩人終於見面, 但見面的地點卻是法院!
小劉與六十幾歲的王某在婚介所認識。 兩個不同時代的人在婚介的介紹下成為了男女朋友。 經過幾個月的短暫交往後,
在六年的時間裡, 小劉一直以在上海治病, 無法見面為由, 兩人僅憑電話、短信溝通感情。 六年裡, 王某每個月都會給小劉匯錢, 直到最近自己的積蓄用完了才停止繼續匯錢。 但一想到自己“未婚妻”的病還沒治好, 王某便開始四處借錢。 王某的親人聽他講訴了事情後覺得事情不太對, 就瞞著王某報了警。 經警方認定這是一起典型的詐騙案。
經警方調查後發現:小劉6年的時間裡, 總共騙取王某五十幾萬元。 如果判刑的話最少就要做十年牢。
小劉被捕後表示, 自己有正當工作和穩定的收入。
六年來, 小劉謊話連篇, 一直謊稱自己比王某小六歲, 而事實上, 她比王某小了21歲。 在和“未婚夫”的交流中一直稱自己患有白血病, 沒有錢接受治療, 還借治病一直拒絕王某見面的要求
面對親人的提醒, 王某還是選擇相信自己的“未婚妻”, 直到在法庭上見到小劉時王某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 諷刺的是, 開庭當日是兩人六年來唯一的一次見面!
小編在這裡提醒大家一下:面對良莠不齊的婚姻介紹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