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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繡和溥儀離婚,提出四點要求,第四點讓人捉摸不透

1931年, 發生了一件轟動天下的大事情, 那就是“皇帝離婚了!”皇帝後宮佳麗三千是思想常態, 但是公然離婚的還是歷史頭一遭。

各大報紙爭相報導這件事情, 有人還借此抨擊封建社會下的一夫多妻制度, 還有人傳言文繡自從結婚以來, 從未遭受到溥儀的臨幸, 因此才離婚。 各種謠言新聞, 讓溥儀大為震怒。


關於文繡離婚的報導

如果放在清朝時期, 這些人肯定被誅滅九族, 但是此時已經到了民國, 講法律, 講婚姻自由, 溥儀也無能為力, 只能找到文繡的哥哥文綺, 讓他去規勸, 平息這件事情。

文綺給妹妹文繡的信中寫道:“我們家族飽受皇恩百年,

你怎麼能和皇上離婚呢?辜負聖恩, 會無顏面見祖宗的, 趕緊回去給皇上磕頭認錯!”

文繡直接在報紙上公開犀利的對他哥哥教科書式般的封建思想回道:“文綺哥哥, 我和你不是親兄妹, 沒有血緣關係, 我不用聽你的, 如今民國法律講究男女平等, 我只是在用法律保護自己。 你還沉浸在皇恩浩蕩中, 只能說你仍然迂腐!你該多學點法律才是!”


文繡

這一公開回復, 讓溥儀的顏面掃地, 淪為大笑話。 不久後, 文繡找的律師便給溥儀送上了四項離婚協議:

“第一:離婚後我居住自由, 溥儀不能控制我;第二:溥儀需向我支付五十萬元贍養費;第三:離婚後, 溥儀不得損毀我清譽。 第四:溥儀需定期前來看望我。

這四項協議一出, 文繡甚至一時成為了一些追求自由女性的偶像。 但是讓人不解的是, 既然都離婚了, 為何文繡還要求溥儀定期看望她?

後來有人推測道, 文繡也許是因為擔心會遭受到溥儀的迫害, 畢竟離婚事件讓溥儀成為了天下人的笑資, 提出這點, 只為自保;也有人推測道, 對於一個封建思想女性來說, 這一點過於前列, 應該是當時的律師幫她提出的。

預告:文繡離婚後的生活是怎麼樣的?下一篇文章將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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