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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国是现代化统一制国家但军队多如牛毛,还有一支汉族部队

通常一個現代國家只能有一個軍隊, 而在東南亞有這么一個國家卻有幾十支規模不一的軍隊, 這就是緬甸的民地武。 緬甸的民地武全稱是緬甸少數民族地方武裝, 這是除了緬甸國防軍外的一群軍隊。 據不完全統計緬甸共有“民地武”力量29支, 總人數超過4萬人, 主要來自克倫、撣、克欽、克耶、孟、若開、勃歐、崩龍、拉祜、佤等少數民族。


緬甸山區的民地武

民地武的歷史可以追溯到英屬緬甸之前的緬甸土司武裝, 在緬甸歷史上緬甸并不是一個很穩固的國家(境內多達135個民族), 除了緬甸本部下緬甸(最大的主體民族為緬族,

約占總人口的三分之二), 上緬甸一只未有被緬甸中央王朝有效控制, 都是受到中緬邊界的土司管轄, 他們一邊臣服緬甸王朝一邊臣服于中國云南。

英國殖民統治時期英國在緬甸實行“分而治之”、“以夷制夷”的殖民政策, 容許緬甸少數民族土司擁有自主權利, 有意提高少數民族的地位, 為日后緬甸的民族問題埋下伏筆。


彬龍協議

在1947 年2 月的彬龍會議上, 主體民族緬族領導人昂山將軍與主要少數民族簽署《彬龍協議》, 同意建立統一的緬甸聯邦, 并賦予少數民族高度自治、相互平等的權利。 昂山甚至認可少數民的退出權。 昂山遇刺后, 該協議未能得到執行。 自1948 年緬甸獨立后, 緬甸名為聯邦, 但歷屆政府實際上一直奉行單一制,

而且歷代緬甸中央政府都大力推行同化政策, 提出“一個種族(緬族)、一種語言(緬語)和一個宗教(佛教)”, 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還是“強制同化”。


上世紀六十年代民地武

這些行為使得各邦各少數民族不僅失去了脫離聯邦的權利, 還喪失了大部分自治權, 真正的聯邦制始終未能建立起來, 各少數民族于是紛紛建立自己的民族地方武裝。 此后緬甸中央政府與各民地武爆發了持續長達數十年的武裝沖突, 緬甸東部和北部的沖突尤為激烈。


佤邦聯合軍

緬甸這些民地武數量最多、實力最強之地, 有佤邦聯合軍(稱正規部隊有3 萬人左右)、克欽獨立軍、撣邦軍(分為南、北兩部)、撣東同盟軍、近期“重歸江湖”的果敢同盟軍(緬甸果敢族即漢人)、德昂民族解放軍等等,

后幾支武裝的兵力各在兩三千人至一萬人之間不等, 因此, 緬北“民地武”總兵四五萬左右。


果敢同盟軍

為解決民地武問題, 1989 年到1996 年間, 緬甸軍政府同17個主要民族組織達成了停火協議。 但這批停火協議只是雙方暫時妥協的產物, 并未解決根本問題。 2008年緬甸新憲法頒布之后緬甸軍開始收編民地武, 其中標志性就是對于果敢的改編, 這一改編導致緬北重新回到戰火紛飛的時代。 目前由于沒有很好的辦法解決緬甸其他民族的問題, 民地武始終無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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