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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沈葆桢的为官秘诀:绝大多数官员都做不到这三点


沈葆楨銅像

沈葆楨在江西早期為官留下的資料不多, 不過我們從《梵天廬叢錄》中記載的沈氏晚年督江時的作法, 可見其為官風格之一斑。

沈葆楨做官的第一個特點是不受任何請托。

“文肅性剛直, 朝貴無敢托情者, 托亦置之不答。 ”

第二個特點是極為廉潔, 一毫不取。 《梵天廬叢錄》說:

“生性頗主廉介, 居常不輕取予, 雖曆九省總督巡撫之任, 身後宦囊, 殊不豐裕。 綜其所蓄, 僅兩萬金耳。 固當時大臣所難能也。 ”

第三個特點是喜歡以剛猛甚至殘酷手段抓地方治安。 正如同曾國藩在長沙審案局中因為以重典治亂世獲得“曾剃頭”的稱號一樣,

人們對沈葆楨的這一做法也是毀譽參半。 《梵天廬叢錄》說:

“文肅有善治盜名。 清制, 凡盜犯就獲, 必取具確供, 詳報省部, 且多解省處決者。 文肅嫌其濡滯, 飭各縣獲盜, 即未承招, 亦可處決。 其判語為“老盜無供, 就地正法”八字。 大江南北, 盜風居然少息。 然後之草菅人命者, 即以此八字為金科玉律, 刀下冤魂, 不知添卻幾許。 夫三木之下, 何求不得?即使真具供招, 尚有不盡可信者, 況並此而無之?作俑者不知自思何若也。 ……一時殺戮必夥。 及其卒于位, 有計其自授任日起, 至病故日止, 所殺戮者, 平均每日得五十人雲。 ”

也就是說, 按清代政治慣例, 抓獲大盜, 必須取得明確供證, 彙報上級, 才能處死。 沈葆楨認為這一做法耽誤事,

經常告訴各縣, 可以以“老盜無供, 就地正法”的理由在當地直接處死。 這樣做的好處是地方治安迅速好轉, 壞處是出現眾多刀下冤魂。 從他當上兩江總督那一天, 到他去世, 每天平均要殺掉五十人。

按照今天政治文明的標準衡量, 沈葆楨的做法極可商榷。 然而, 在中國傳統社會, 沈葆楨就是包龍圖再世, 海青天重生, 很容易獲得民眾一邊倒的支持。 黃濬《花隨人聖庵摭憶》中評價他督兩江的政績時說:“沈文肅廉公威猛, 治兩江五年, 去暴戡殘, 閭左以清。 ……文肅治政, 以嚴為主, 謂去一豺狼, 則鹿豕脫其牙角者不知凡幾。 ”這是當時社會上的一般看法。 所以沈葆楨一下子成了廣信百姓心目中的大救星, 關於他的種種傳奇事蹟,

迅速在鄉野傳開。 每一次沈葆楨審案, 場面都如看戲般熱鬧, 連衙門外面的街道上都擠得水泄不通。

因此咸豐九年, 朝廷命沈葆楨赴九江關道本任(廣饒九南道本來應該駐九江)時, 這一命令在廣信激起軒然大波。 老百姓說什麼也不讓這樣一個好官走。 廣信府城內, 讀書人罷考、商人罷市, 紳士們還專門設立了一個“留官局”, 很快集資三千多兩, 並且定出規章:敢為沈大人抬轎出境者殺, 敢以船載沈大人者燒。 前後十余起廣信市民前往江西巡撫和曾國藩處呈文挽留。 曾國藩在給沈氏的信中佩服地說:

“廣信攀留台駕至於士人罷考, 商賈罷市, 臥轍截鐙, 心悅誠服, 此百年以來所未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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