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s/lazyload.gif)
14歲少年涉嫌去年闖入天水圍優品360店破壞, 被捕後向警員稱:不嬲都唔鍾意呢間舖。 他否認刑事毀壞, 案件今(25日)在屯門法院裁決,
同案少年認罪判勞教中心
被告案發時14歲, 他被控於去年2月24日, 在天水圍天耀商場內, 與另一名男子, 刑事毀壞一間優品360的店舖, 包括把貨物從貨架推落地, 又推跌收銀機連八達通機。 同案的14歲少年, 早前已承認3項刑事毀壞罪, 被判入勞教中心。
指被告證供混亂不可信
水官裁決時指被告證供混亂, 聲稱當日下午去打波, 但又在區內「行來行去」, 與警員的對答又反覆不一, 認為其庭上供詞並不可信。 水官又稱,
願向店舖賠償527元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除自閉外, 亦患有腦癲癇及抑鬱等問題, 小學成績不佳, 亦沒有很多朋友, 至中學入讀特殊學校, 才結識到朋友及相約一同做運動。 律師指, 被告不算聰明, 為人內向單純, 非常孝順, 希望能成為咖啡師, 又稱被告願意向店舖賠償527元。
官著被告好好反省
水官即稱, 經營店舖及發展夢想, 需要付出很大努力,
案件編號:TMCC 700024/2020
全港多區的優品260均曾遭受過破壞。 (詳見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