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成自己喜歡的樣子
好友最近喜歡上了一個人,從此我和她之間的話題總是圍繞在那個人身上。 陪她逛街買衣服時,她問我:“你說他會不會喜歡我穿這個顏色呢?”
她從前瘋瘋癲癲的,喜歡上那個人之後,總是陷入自我否定中,還問我:“你說他是不是應該喜歡文靜的女生?”
一段時間後,她跑來跟我說,她決心追他,問我知不知道應該怎樣追求一個人。 我只能向她老實交代,不知道,因為我從來沒有追過別人。
其實我不是有多麼高傲,也不是多麼享受被別人追的過程,我只是不想因為一個人去妥協,去改變自己。
生活中,常常聽到這樣的橋段:
“你覺得我哪裡不好,我可以改。 ”
“你喜歡什麼類型的女生,我努力變成你喜歡的樣子好不好?”
為什麼喜歡上一個人一定要把自己卑微到塵埃裡?又是種怎樣的歡喜,可以讓一個人一味地妥協,只想變成對方喜歡的樣子?
要知道,如果對方不喜歡你,無論你怎麼改變,他都不會喜歡你。
好友的改變我看在眼裡:從來不穿裙子的她開始穿裙子;明明不喜歡灰色,卻買了很多灰色的東西;每次給那個男生發資訊都小心翼翼,一條資訊要思量很久,挑他喜歡的話題,迎合他的口味……
我有些生氣地對她說:“你不要一味地改變自己,做你自己不好嗎?他愛喜歡不喜歡。 ”
她也許是看我真的生氣了,略帶委屈地對我說:“可我就想和他在一起啊。
其實我只是很心疼她,我覺得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人值得你為他連你自己都不要了。
我以前也很喜歡過一個男生,他很成熟,也很有氣質,我不止一次幻想和他在一起後的樣子。 我知道他喜歡成熟大氣的女生,也知道他喜歡女生留著幹練的短髮,我知道他關於理想對象的太多太多。 但我還是義無反顧地選擇做我自己,不夠成熟,也不夠大氣,而我當然也不可能為了他剪掉我蓄了很久的長髮。
我不是不夠喜歡他,而是比起他,我更喜歡自己。 而我也直堅信,我一定會遇見那個合適的人,我不用為他改變絲毫,我剛剛好就是他喜歡的樣子。
好友最終還是決定跟心儀的他表白,當時我陪在她身旁她說:“如果我被拒絕了,我還可以抱著你哭一會兒。
男生終於開口了:“你為我做的很多改變,我都知道,其實你不用為我做這麼多。 ”如果這就是故事結局的話,我估計我整只手都會廢了。
幸好,男生隨後又說:“因為我更喜歡你原本的樣子,那個率真自然的你。 ”
好友跟他在一起了,而她也變回了之前我所熟悉和喜歡的樣子。 我想,這真是一個美好的故事,雖然過程曲折,但是結局皆大歡喜。
可是,又有幾個人會和我的好友一樣幸運呢?其實大多數人會說“也許你真的為我做了好多,但是我真的不喜歡你”吧。
愛情被我們賦予了太多新的含意,是取悅,是妥協,是改變。
我們要改變,但永遠不要為別人改變,今生唯一能取悅的人,只有我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