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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為什么要殺親生女兒?各位, 要說清楚這件事, 咱首先得來聊一聊儒家思想。 據史料記載, 儒家思想剛產生時并不受歡迎。 其創始人孔子還被人諷刺說五谷不分, 四體不勤, 惶惶若喪家之犬。
到了漢武帝時期, 董仲舒在儒學中加入了道家、法家思想, 創造出了所謂的新儒學。 據史料記載, 它直接為加強中央集權服務, 所以深受漢武帝的好評。 在這兩人的努力下, 儒學成為了中國古代社會的主流思想。 轉眼時間到了唐宋,
于是, 韓愈、二程等人開始嘗試將三教合一, 終于產生了一種新儒學, 叫理學。 二程, 即程顥和程頤提出了一個概念叫理。 他們說, 理是一種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 但它無處不在, 是萬物之源。 而南宋的朱熹則將此觀點進一步具象化, 說理, 其實就是三綱五常。 那該怎么得到這個理呢?
朱熹提出, 要存天理, 滅人欲。 他說, 天理無處不在, 只是因為我們被各種欲望蒙蔽了雙眼, 所以看不見也聽不到。 如果能滅掉你的欲望, 你就能從大自然的一草一木中間找到天理。 于是, 在此邏輯體系下, 朱熹提出了很多滅絕人性的觀點。 比如說男女授受不親, 比如說餓死事小, 失節事大等。
據史料記載,
而這起荒唐的悲劇之所以會發生, 只是因為朱熹的那句話, 餓死事小, 失節事大!而這, 也是朱熹理學思想的題中之意。 所以小編才說, 朱熹為什么要殺親生女兒?因為他創造了一種新思想。 即理學。 各位, 我們經常批判封建思想, 并將其與儒家思想混為一談。 這其實是冤枉了孔子了。
我們常遇到的那些封建思想, 如三綱五常啊, 三從四德啊, 貞節牌坊啊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