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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观察团:上海上演现实版“药神”,进口假药违法,国内癌症患者该何去何从?

2018年7月25日, 上海的一位肝癌患者翟一平被警方刑拘, 罪名是銷售假藥。 翟一平今年46歲, 已經有四年抗癌經歷, 他萬萬沒有想到, 會因為代購抗癌藥物而失去人身自由。

翟一平從2016年開始, 便從德國代購抗癌藥, 交易給QQ群里認識的患者們, 兩年內, 他挽救了包括他自己的不少肝癌患者的生命。 當時, 肝癌在國內還是“無藥可救”之癥, 國內沒有治療肝癌的藥物, 翟一平便自己鉆研醫學知識, 還在網上通過QQ群認識了同樣罹患肝癌的朋友交流, 不久, 翟一平便發現了國外的兩個前沿藥物:PD-1利尤單抗注射液和侖伐替尼(Lenvatinib),

并且這兩種藥聯合在一起的疾病控制率幾乎接近100%。

翟一平感覺自己抓住了活下去的希望, 便把這藥的情況告知群里認識的朋友, 群內的人都問起這藥這么好, 哪里能買得到?當時, 購藥途徑主要是通過香港或是直接到國外購買, 而在香港購買的話價格要貴上一萬元。 許多病友拜托翟一平幫他們代購, 于是翟一平干起了代購的生意, 在原售價基礎上加5%賣給病友。

翟一平如今被抓, 他感覺自己很委屈, 他初衷只是想幫助更多的人以更低的價格獲得“救命藥”, 自己再賺點小錢生活, 可誰知, 卻落得了銷售假藥的罪名。 群內病友得知群主被拘, 也紛紛寫起求情信, 不僅是想為翟一平求情, 也是因為翟一平不在, 沒有人代購,

病友們都得斷藥。

為何明明有效的藥在法律上卻被當做假藥?

這些病友們用過的有效果的真藥, 就是因為國內沒得賣, 就在國內被當做假藥, 是為什么呢?問題主要還是出在立法上。

早在1997年的《藥品管理法》中, 未經批準或未經檢驗的進口真藥還沒有被定義為假藥, 而2001年《藥品管理法》被修訂, 未經批準或未經檢驗的進口真藥被定義為了假藥, 且到了2011年, 又將“足以嚴重危害身體健康”這一限制刪除, 所以, 就算銷售的是真藥, 只要沒有經過國內批準, 就一律當成假藥處理。

中國是肝癌大國, 如今國內患癌癥的群體中, 代購國外抗癌藥的行為很普遍, 即便大家知道法律不允許, 可是沒有辦法, 沒有這些“假藥”, 患者們就真的“無藥可救”了,

既然有藥能治, 誰還在乎是不是“假藥”呢。 現實和法律, 在這一方面產生了激烈的碰撞。

國家開始努力推行抗癌藥降價, 希望正在發芽

上文中癌癥患者之所以要買國外的抗癌藥, 就是因為國內抗癌藥價格太高, 并且比周邊國家價格高出很多。 所以, 抗癌藥降價, 是勢不容緩的民生工程。

2018年5月1日, 我國已實行抗癌藥進口零關稅, 6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上, 總理李克強表示“不能只降稅, 不講價”, 督促加快推動抗癌藥降價。

目前, 抗癌藥降價項目進展十分順利, 許多廠家開始主動下調藥品價格, 甚至有西安楊森產品(達珂), 價格降幅達到51.6%。 我國對于抗癌藥降價的推動, 有望將醫保目錄外的進口抗癌藥價格降價高達50%,

對患者來說, 省了一大筆醫藥費, 越來越多的患者買得起抗癌藥, 看得見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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