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狀元及第的翁同龢, 曾是天下讀書人心中的男神。 咸豐六年(1856年), 翁同龢以一甲一名進士身份, 擢任翰林院修撰。 在這期間, 先后任同治、光緒帝師。 同時, 翁同龢還兼任級別為從二品的太仆寺正卿。 那是一名主管全國馬政的官員。 職能類似如今部隊“后勤部”。 當然, 權力不算大, 關鍵級別是“副部”。 戊戌變法后, 翁同龢卻突遭罷官歸里。
1875年7月, 46歲的翁同龢, 終于由從二品擢提為正二品刑部右侍郎。 翁同龢明白, 此次改任刑部右侍郎, 不僅意味著, 官位由從二品的“虛”職, 改正二品的“實”職, 職權范圍也由過去管“馬”,
《清史稿》稱, 翁同龢“善伺上意, 得遇事進言”, 光緒“每事必問同龢, 眷倚尤重”。 換句話說, 翁同龢善于揣摩皇帝心思。 從翁同龢履職刑部, 接手“楊乃武與小白菜”一案態度看, 翁同龢并非“一切以皇帝是非為是非”, 讀書人的良知還在。 當時, 該案經縣、府、按察使、巡撫、都察院核查, 依大清律, 裁決“葛畢氏凌遲處死, 楊乃武斬立決”, 御史甘寶泉仍上折質疑, 被慈禧痛斥“甘寶泉奏請著毋庸議”!
翁同龢此時履新刑部, 確實很尷尬。 據《翁同龢日記》披露, 翁同龢“細閱葛畢氏全案, 供招與原揭帖異者四處”, “浙江司林拱樞, 亦稱獄有疑”。
按翁同龢的性格, 完全可以不去觸碰這個燙手的山芋。 但書生的良知, 將翁同龢推上了敢于任事和擔當, 站在了時代的風口浪尖。 這一點, 在翁同龢與李鴻章的交往中, 尤為明顯。 甲午戰爭前后, 圍繞戰與和, 后人習慣將責任推給翁同龢。 理由就是翁同龢公報私仇, 拒絕給北洋水師撥款添置更先進軍艦, 才導致甲午戰敗。
事實上, 這個理由根本就不成立。 一是北洋水師購置輪艦的經費, 乃海軍衙門的單獨預算。 屬專款專用, 根本不與戶部發生直接關系。 《李文忠公全集》中, 海軍章程明文規定, 海軍衙門“凡添購大批軍火, 應由海軍衙門核明, 另行添撥, 不在常年經費之內”, 就是說, 與戶部有直接關系的海軍衙門, 軍費如何使用, 完全由主管海軍衙門的醇親王奕譞說了算;二是抹黑翁同龢, 在家仇國恨二選一時, “公報私仇”貽誤戰機。 這未免夸大了翁同龢在甲午戰爭的作用。 孫中山先生說, 晚清甲午之役, 敗在制度而非“器物”。
對此, 史學家戚其章, 嚴肅批評史學界有關翁李交惡相傾之說, “所據大都來自道聽途說, 或捕風捉影, 或張冠李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