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歲男童和六歲女童, 兩個單純無知的孩童, 按理來說性騷擾這個詞應該和他們八竿子打不著。
但最近, 臺灣一名六歲女童的家長卻告另一個八歲男童性騷擾, 還要求其進行賠償。 據女童母親所說, 去年九月, 她和自家孩子在度假游完泳后, 其女兒更衣時, 卻突然跟入了一對母子。
情急之中, 為防止自己女兒的裸體被偷窺。 女童母親急忙對女童身體進行遮擋, 一怒之下, 女童母親選擇報警, 稱自己女兒更衣時, 男童始終盯著鏡子, 因而對女兒造成了性騷擾。
男童家屬卻表示, 自己的兒子身患亞斯伯格癥,
事發后, 酒店工作人員提醒男童家屬注意孩子行為。 男童家屬也進行了道歉, 男童母親甚至要求自家兒子下跪道歉, 但對方卻不予理會執意選擇報警。 警方調整后, 男童家屬進行了相應的賠償。
法官審判時認為, 男童年近七歲且存在輕微的智力問題, 因無證據證明男童偷窺所以免其家屬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