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菲和李亞鵬離婚已經有5年的時間了。 這5年里, 竇靖童、李嫣長大了, 王菲和謝霆鋒復合了, 李業鵬也成功轉型成了商人。 他們兩離婚的原因一直眾說紛紜, 可是當事人一直都沒有出來解釋到底是因為什么。 最近, 李亞鵬參加了《魯豫有約》, 節目中向魯豫說出了自己離婚的真正原因。
原來李亞鵬當初在創辦公司的時候, 有長達六年的時間里, 公司是沒有收入的, 他只能靠拍戲和兩人積蓄來維持公司的正常運轉。 而在這段時間里, 剛好王菲淡出了歌壇, 收入也不多。 所以李亞鵬沒有辦法維持家庭的正常開支,
聽到這里, 魯豫連說不可能。 我們很難想象印象中那個不食人間煙火的王菲, 也曾因為經濟問題苦惱過。 這樣的原因不僅魯豫不敢相信, 就連我們也不敢相信。 但是李亞鵬說出的這個問題, 或許在他們夫妻之間確實存在過, 也是導致他們離婚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