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吳亦凡訴新浪微博用戶王某某名譽權糾紛案于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庭審中, 被告王某某承認所發涉案微博內容失實, 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侵犯, 并愿意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為原告消除侵權影響。 庭審各方最后陳述完畢后, 主審法官詢問原告代理人是否有調解意向, 原告代理人朱曉磊律師明確回復法官:沒有, 但會將被告當庭承認侵權并愿意向原告公開致歉的情況向委托人轉達。 可能大家不理解, 為什么這些明星們對名譽權怎么那么重視, 所謂名譽權, 是人們依法享有的對自己所獲得的客觀社會評價、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
名譽就好比我們支付寶的信用度一樣, 如果你的名譽受損了, 人們肯定對你有別樣的看法。 當然, 如果你都是積極向上的形象示人的話, 某天, 你被人誣陷了, 抹黑了, 你不去維系自己的名譽的話,
2012年4月, EXO正式出道, 而吳亦凡也是作為EXO組合隊長出道。 “吳亦凡解約SM公司”一案出現后, 在網上掀起了軒然大波, 正式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請求判決與所屬經紀公司SM專屬合同無效。 原告屬于弱勢, 令吳亦凡很快得到輿論同情, 時隔兩年后, 這個事件才結束。 但是吳亦凡需要賠償高額違約金, 才能獲得自由身。 而現在這個名譽案如果置之不理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