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2018年“振興鄉村”戰略的提出, 可以預見, 在未來幾年, 農村將迎來一個經濟發展的黃金時期, 各個行業都會慢慢興起。 從以往城市發展的經驗來看, 隨著農村經濟逐漸增長, 農村土地的價值也會越來越高, 特別是一些優質的耕地, 或者優質的農田, 其價值將會一年比一年更高。
不過隨著國家土地政策的收緊, 農村土地方面的管理也區域嚴格, 農民的土地也要注意4點問題, 如果使用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 將可能會失去相關土地的使用權。
(1)土地荒廢2年以上, 根據《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的規定,
(2)擅自改變土地用途, 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 農村土地一般有兩種用途, 第一種就是農用地, 用來種植農作物, 第二種就是建設用地, 用于建造房屋使用。 這兩種土地是完全分開的, 農用地不能擅自轉換成建設用地, 建設用地也不能擅自轉換成農用地, 否則可能會被收回土地使用權。
(3)破壞土地的相關行為,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 農民的土地只能用來種植農作物, 或者建造房屋, 不允許從事其他活動, 更加不允許農民做一些破壞土地的相關行為。 常見的比如說采石、挖沙、挖土,
隨著新農村建設進程的加快, 農村耕地、農田的價值都在上升, 如今土地流轉價格也從以前的500元上升至800~1000元左右, 未來隨著土地資源的減少, 相信其流轉價格還會不斷上漲, 農民將土地留在手里還是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