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12月23日,
日本首相近衛發表第三次對華聲明,
“闡明同新生的中國調整關系的總方針”,
要求“日、滿、華三國應以建設東亞新秩序為共同目標而聯合起來,
共同實現相互善鄰友好、共同防共和經濟合作”。
這就是所謂“近衛三原則”。
在聲明中,
近衛要求中國承認“滿洲國”,
允許日軍在華北及內蒙古駐兵,
給予日本臣民“特別開發上之便利”。
24日,
蔣介石決定駁斥近衛聲明。
同日下午,
蔣介石回到重慶,
約集黨政首長會談。
這一天,
蔣介石在對汪精衛的態度上陷入矛盾。
一方面,
他仍有“挽救”汪的“政治生命”的想法,
日記云:“知汪確有整個背叛黨國奸謀,
乃決心發表宣言,
使其賣國奸計不售,
亦所以挽救其政治生命。
”“彼雖有意害余,
而余應以善意救彼,
對于此種愚詐之徒,
亦只有可憐與可痛而已。
”但他一想起汪與自己過去的不良關系,
又覺得不應援手,
日記云:“余向來以至誠待之,
禮遇之如總理,
而彼乃不識大體,
不顧國家至此。
若復與之合作,
使之自拔,
豈不愚拙之至乎!”25日,
蔣介石謁見國府主席林森,
報告汪精衛通敵一事。
日本首相近衛文麿
國府主席林森
26日,
蔣介石發表駁斥日本首相近衛的長篇聲明,
認為近衛所謂“東亞新秩序”和“日滿支”協同關系,
“就是將中國全部領土變成日本所有的大租界”,
“這樣一來,
中國若不是變為他的奴屬國也就降為保護國,
而且實際上就是合并于日本”。
他批判近衛的所謂“經濟合作”,
就是“要操縱我中國關稅金融,
壟斷我全國生產和貿易,
獨擅東亞的霸權”;所謂“共同防共”就是以此為名義“首先控制我國的軍事,
進而控制我國政治文化以至于外交”。
蔣稱:綜觀近衛聲明,
“日本真正之所欲,
乃在整個吞并我國家,
與根本消滅我民族”。
他號召中國人民“認定目標,
立定決心,
愈艱苦,
愈堅強,
愈持久,
愈奮勇,
全國一心,
繼續努力”。
蔣介石一向很欣賞自己的文筆,
這次也不例外。
29日,
他重讀此稿,
“甚覺自快”,
認為“足使敵知所警戒,
變換威脅或計誘之妄念”。
汪精衛
汪精衛的表現和蔣介石迥然不同。
他贊成并擁護近衛聲明。
28日,
他從河內致函蔣介石,
認為日方的三項聲明,
“實不能謂無覺悟”,
要求蔣把握“不可再失之機”,
以之作為“和平談判之基礎而努力折沖”。
29日,
發表致國民黨中央黨部諸同志公開信,
主張對近衛所提善鄰友好、共同防共、經濟提攜三點,
“應在原則上予以贊同,
并應本此原則,
以商訂各種具體方案”。
此函通稱《艷電》。
《艷電》的發表,
立即在國民黨中央和各地愛國將領、官吏之間激起了憤怒的聲討波瀾。
( 楊天石:《找尋真實的蔣介石 :蔣介石日記解讀(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