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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卫三原则”发表,汪、蒋将如何应对?

1938年12月23日, 日本首相近衛發表第三次對華聲明, “闡明同新生的中國調整關系的總方針”, 要求“日、滿、華三國應以建設東亞新秩序為共同目標而聯合起來, 共同實現相互善鄰友好、共同防共和經濟合作”。 這就是所謂“近衛三原則”。 在聲明中, 近衛要求中國承認“滿洲國”, 允許日軍在華北及內蒙古駐兵, 給予日本臣民“特別開發上之便利”。 24日, 蔣介石決定駁斥近衛聲明。 同日下午, 蔣介石回到重慶, 約集黨政首長會談。 這一天, 蔣介石在對汪精衛的態度上陷入矛盾。 一方面, 他仍有“挽救”汪的“政治生命”的想法, 日記云:“知汪確有整個背叛黨國奸謀,

乃決心發表宣言, 使其賣國奸計不售, 亦所以挽救其政治生命。 ”“彼雖有意害余, 而余應以善意救彼, 對于此種愚詐之徒, 亦只有可憐與可痛而已。 ”但他一想起汪與自己過去的不良關系, 又覺得不應援手, 日記云:“余向來以至誠待之, 禮遇之如總理, 而彼乃不識大體, 不顧國家至此。 若復與之合作, 使之自拔, 豈不愚拙之至乎!”25日, 蔣介石謁見國府主席林森, 報告汪精衛通敵一事。

日本首相近衛文麿

國府主席林森

26日, 蔣介石發表駁斥日本首相近衛的長篇聲明, 認為近衛所謂“東亞新秩序”和“日滿支”協同關系, “就是將中國全部領土變成日本所有的大租界”, “這樣一來, 中國若不是變為他的奴屬國也就降為保護國,

而且實際上就是合并于日本”。 他批判近衛的所謂“經濟合作”, 就是“要操縱我中國關稅金融, 壟斷我全國生產和貿易, 獨擅東亞的霸權”;所謂“共同防共”就是以此為名義“首先控制我國的軍事, 進而控制我國政治文化以至于外交”。 蔣稱:綜觀近衛聲明, “日本真正之所欲, 乃在整個吞并我國家, 與根本消滅我民族”。 他號召中國人民“認定目標, 立定決心, 愈艱苦, 愈堅強, 愈持久, 愈奮勇, 全國一心, 繼續努力”。 蔣介石一向很欣賞自己的文筆, 這次也不例外。 29日, 他重讀此稿, “甚覺自快”, 認為“足使敵知所警戒, 變換威脅或計誘之妄念”。

汪精衛

汪精衛的表現和蔣介石迥然不同。 他贊成并擁護近衛聲明。 28日, 他從河內致函蔣介石, 認為日方的三項聲明,

“實不能謂無覺悟”, 要求蔣把握“不可再失之機”, 以之作為“和平談判之基礎而努力折沖”。 29日, 發表致國民黨中央黨部諸同志公開信, 主張對近衛所提善鄰友好、共同防共、經濟提攜三點, “應在原則上予以贊同, 并應本此原則, 以商訂各種具體方案”。 此函通稱《艷電》。 《艷電》的發表, 立即在國民黨中央和各地愛國將領、官吏之間激起了憤怒的聲討波瀾。

( 楊天石:《找尋真實的蔣介石 :蔣介石日記解讀(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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