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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七部門放大招!網約車事中事後監管流程公佈!|中國汽車報

近日, 網約車行業改革再次成為熱門話題。 高德、美團、攜程等各類市場主體紛紛進軍汽車出行領域, 市場呈現出蓬勃發展的景象;然而, 也出現了過度補貼競爭、非法營運等市場亂象, 特別是由網約車引發的惡性安全事件持續發酵, 引發了社會關於網約車安全問題的關注。 儘管涉事網約車企業採取了加強審核等舉措, 但對網約車企業加強監管和懲罰的呼聲仍不絕於耳。

6月5日,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中央網信辦秘書局、工業和資訊化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網路預約計程車行業事中事後聯合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交辦運〔2018〕68號,

以下簡稱《通知》), 明確了網約車行業事中事後聯合監管工作流程, 進一步加強對網約車行業中各市場主體的聯合監管。

由此可見, 針對網約車行業存在的諸多亂象, 管理部門已有了明確的治理思路:既加強事中事後聯合監管, 也通過明確聯合監管工作事項, 確立了明晰聯合監管處置流程, 加強聯合監管應急處置等方式強化執法監管;既關注個體的網約車經營者, 也強調平臺企業的責任。

完善聯合監管工作機制

《通知》要求, 各級交通運輸、網信、通信、公安、人民銀行、稅務、工商和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建立網約車行業聯合監管機制。

充分發揮各自職能, 密切協調配合, 強化信息資料共用, 加強對網約車平臺公司有關經營行為的監管。

明確聯合監管工作事項

未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從事網約車經營、線上線下車輛人員不一致、資訊洩露、不依法納稅、不正當競爭、非法經營資金支付結算等, 是《通知》中明確指出的七部門聯合監管的工作事項, 但通知同時也指出, 各相關管理部門開展聯合約談的事項包括但不限於以上六項。

明晰聯合監管處置流程

《通知》明確了具體的處置流程, 也特別提出三項內容:一是約談後仍拒不改正的, 相關管理部門可根據網約車平臺公司違法行為嚴重程度, 依法對網約車平臺公司相應採取暫停發佈、下架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式(APP)、停止互聯網服務、6個月內停止聯網或停機整頓等處置措施。

二是對於是否恢復互聯網服務或聯網, 由聯合監管發起部門根據整改情況提出處置建議, 提請通信或公安等部門依法處理。 三是上述工作流程中, 關於違法違規情況、處置建議及處置結果等有關文件, 由發文及處置部門依法向社會公開, 接受社會監督。

加強聯合監管應急處置

《通知》提出, 要加強網約車行業事中事後聯合監管應急回應和處置, 探索利用互聯網思維創新監管方式, 對網約車平臺公司的行政處罰行為通過信用系統進行公告, 利用資訊化手段實現部門間和各部門內部資訊互通、資源分享,

探索建立政府部門、企業、從業人員、乘客及行業協會共同參與的多方協同治理機制。

此外, 各部門對網約車平臺公司等市場主體實施行政處罰的, 記於相應企業名下, 通過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信用交通”等網站進行公告。 要完善協作機制, 密切溝通配合, 探索建立政府部門、企業、從業人員、乘客及行業協會共同參與的多方協同治理機制, 共同推動網約車行業健康發展。

文:陳豔編輯:趙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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