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人們的思維觀念的轉變, 對婚姻的態度也有很大的改變, 盡管在一些方面有進步, 但是隨之帶來的問題也很嚴重。 可想而知離婚率的問題, 逐年增高, 人們自由選擇婚姻的同時, 對婚姻的態度也越來越隨便。 那么為什么夫妻離婚之后, 孩子大多數都會判給父親?這有什么原因呢?
首先在法律上有規定, 孩子在2周歲以下是歸母親撫養的, 如果是母親想爭奪孩子的撫養權, 勝算的幾率也是比較大的, 那么為什么我們看到的結果是, 孩子都判給了父親呢, 實際上女性朋友如果離婚之后, 帶著孩子生活是比較困難的,
而且有很多女性在結婚之后基本上就是全職太太, 沒有什么收入來源。 所以帶著孩子生活會很困難。 同樣離婚之后女性朋友也會選擇在嫁, 如果帶著孩子, 就會成為別人考慮的因素, 會阻礙事情的發展。 所以說婚姻不是兒戲, 在選擇婚姻時我們要考慮好, 要不然孩子就成為了無辜的受害者。 大家是怎么看待離婚率很高的問題呢?對于孩子又有哪些很好的保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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