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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要被扇10個耳光?抗戰低層日本兵過得就是這樣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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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毅品文團隊劉伯瘟, 無授權禁轉!

眾所周知, 二戰時期的日軍是一個充滿矛盾的奇怪綜合體, 上下級之間既壁壘森嚴、等級鮮明, 又有著所謂“下克上”的傳統。 1942年12月, 在中國的魯西北, 山東臨清附近的館陶縣, 發生過一起“下克上”的典型事例的“館陶事件”。 這是侵華日軍士氣低落、風紀敗壞的代表, 讓侵華日軍丟盡了面子。

(鬼子掃蕩)

1942年, 侵華日軍華北方面軍第12軍第59師團第53旅團獨立步兵第42大隊駐守在以臨清市為中心的東臨道北部, 其下屬的第5中隊駐紮館陶縣。 當時正值日軍於1942年9月末至12月下旬對山東半島的抗日根據地進行大掃蕩。

日軍的檔案記載:“1942年12月27日, 獨立步兵第42大隊第5中隊長福田通知金丸軍曹、金子兵長、向裡、岡田、鈴木上等兵、田邊一等兵六人調往大隊本部, 並於次日到臨清的大隊本部報到。 除此六人外, 還有四名不在軍營駐地的士兵也在調離名單中。 ”

這六名日軍士兵剛剛調離過, 對再次被調動甚為不滿。 當晚, 六名日軍士兵外出飲酒時, 辱駡並毆打了上級, 中隊長也遭到毆打威脅。 之後, 鬧事士兵違反內務條例, 夜宿酒店不歸。

(下克上, 鬼子軍官遭了殃)

這還不算完。 次日, 這幾名日本兵繼續在外飲酒。 根據調出者行前需進行裝備和軍裝檢查的規定, 中隊長派人通知他們回營, 但卻遭到毆打。

下午, 數名日軍士兵闖入中隊辦公室, 謾駡毆打上級, 甚至拔出軍刀做劈砍狀威脅上級。 中隊軍官逃離了辦公室。 於是鬧事的日本兵手持武器大肆破壞營房, 肆意開槍和投擲手榴彈, 日本軍營頓時大亂。 接著, 這六名反了天的日本兵又闖到大街上哄砸搶燒, 館陶縣城人心惶惶, 局面一時失去控制。 中隊向大隊部緊急發報, 請求向館陶縣增派兵力維持秩序。 當日傍晚, 六名日軍士兵到大隊部報到時立即被扣押。

出了這樣大丟面子的事, 日軍馬上開始調查。 第5中隊等所有館陶駐軍都被編入預備隊, 中隊長感到責任重大而自殺。 經過日軍第12軍軍法會議審判, “館陶事件”的最後處理結果是:判處六名鬧事士兵二人死刑、一人無期徒刑、三人三至六年有期徒刑,

事發時駐守在館陶的士兵全員受到一周時間的“重營倉”處分。

(敢下克上, 死啦死啦滴)

對於“館陶事件”發生的原因, 日軍華北方面軍司令官岡村甯次認為是“隊長統率不利、上級監督不明等”, 然而, “館陶事件”只不過是侵華日軍眾多“下克上”事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例。 由於侵華日軍戰線過長、兵力分散, 日軍不得不通過大量動員來彌補兵力上的不足, 這也使得軍隊素質急劇下降。 比如日軍中經常有這樣的記錄:“淺草出身的某一等兵, 原本是該地區賭場的大頭目, 進入軍營後無法管理, 是不可救藥的壞蛋。 某少尉入伍前是在鄉軍人, 是在該一等兵的地盤上再次應徵入伍的, 他就像下人一樣受該一等兵支使,

充當其賭博的幫手。 ”

侵華日軍中賭博現象司空見慣, 毀壞公物及偷盜公私財物的情況也很普遍, 岡村甯次曾無可奈何地說:“不愛護公物, 丟棄和損壞兵器、物資的現象屢見不鮮, 行軍帳篷使用半年便報廢, 防毒面具當枕頭用, 以致失去了防毒功能, 日本人缺乏公德的缺點在戰場上表現得更加嚴重。 很多郵包和補給品被偷走, 通信部隊建立的每根電線杆上都掛著‘日本軍用’牌子, 以防止被別的部隊盜走。 ”

(1959年的日本電影《獨立愚連隊》, 講述了華北日軍內部的不少醜事)

在日軍中, 上級欺壓下級的現象司空見慣, 下級必須無條件服從上級, 無條件為上級服務。 日軍記錄:“班裡的兵卒要為班長打洗臉水、清掃房間、洗衣服、去酒店打酒,

為班長檢查保管槍支。 班裡人要輪流為班長執勤”。 上級對士兵稍有不滿, 便拳腳相加, 還美其名曰“父親關愛兒子”。 這種狀況在侵華日軍士兵的家信中也可窺知一斑:“每天晚上都有科目, 每次都被扇10個至20個耳光, 完事還要向打人者道一聲辛苦。 第四天被扇了13個耳光, 哭著睡著了。 這種事每天都發生, 臉已變形, 飯都吃不了。 有的被打得過重, 有下巴骨折住院的, 有鼻子骨折住院的, 還有眼球充血返回日本內地的。 每天都有兩三人昏厥, 昏厥後就往頭上澆上兩三杯水, 讓其自生自滅。 ”

(鬼子軍官用餐, 勤務兵伺候得不錯)

(普通鬼子兵紮堆吃瓜)

哪裡有壓迫, 哪裡就有反抗。 “下克上”由此變得非常普遍。 除了“館陶事件”,“廣水鎮事件”也是例子。1942年10月15日,駐紮在湖北應山縣廣水鎮的日軍輜重兵第3聯隊7名下士官,煽動32名士兵“犯上”,他們手執棍棒,毆打了平素欺壓下級的軍官。事件發生後,經軍法會議判處首犯的曹長死刑,代理中隊長濫用職權,判處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由於無法忍受戰爭的煎熬和上級的虐待,日軍下層士兵反抗上級的行動依然屢禁不止。就是這樣,侵華日軍一步一步走向了滅亡。參考資料:李慶輝:日本侵華時期的“館陶事件”與日軍內務風紀

除了“館陶事件”,“廣水鎮事件”也是例子。1942年10月15日,駐紮在湖北應山縣廣水鎮的日軍輜重兵第3聯隊7名下士官,煽動32名士兵“犯上”,他們手執棍棒,毆打了平素欺壓下級的軍官。事件發生後,經軍法會議判處首犯的曹長死刑,代理中隊長濫用職權,判處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由於無法忍受戰爭的煎熬和上級的虐待,日軍下層士兵反抗上級的行動依然屢禁不止。就是這樣,侵華日軍一步一步走向了滅亡。參考資料:李慶輝:日本侵華時期的“館陶事件”與日軍內務風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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