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能承受的最低溫度和最高溫度分別是多少?看完漲知識了
人類對自身的探索從來沒有停止過, 我們一直都在尋找人體所能承受的各種極限, 例如心跳速度的極限、分辨氣味的極限、聽到聲音的極限等。 那麼今天小編就來和大家探討一下:人體所能承受的最低氣溫和最高氣溫的極限值分別是多少?
我們先來看看最低氣溫吧。 據調查研究表明:人如果沒穿衣服在低於27℃的環境中就會出現自身熱量“入不敷出”的現象, 而僅穿一件薄衣服在低於18℃的氣溫下也同樣如此。 在這種情況下人類會覺得越來越冷,
在周圍氣溫降低到10℃左右, 手部的溫度會漸漸變低;當手的皮膚溫度降低到16℃左右時, 就會逐漸變得僵硬。 所以在北方的冬天, 天氣寒冷, 人的皮膚如果裸露在空氣中很容易就會被凍傷。
如果長時間呆在嚴寒的環境中, 人的體溫也會隨之下降。 當人體體溫降到33℃時, 大腦的體溫調節中樞系統就會失調;當體溫降至30℃時, 內臟等器官運轉速度明顯變慢, 人會慢慢失去意識;而當體溫降到20℃以下時, 人的狀況就會比較危急了, 如果不能立即回暖人體大部分器官很快就會死亡;當體溫到達14℃時, 這個人基本上就是回天乏術了。
接下來我們再來說說人體所能承受的最高溫度吧。 大家都知道我們人體的平均溫度大概是37℃左右。
因此不僅周圍環境會給我們的體溫帶來影響, 我們自身的病理性變化也不容忽視。 人類是恒溫動物, 體溫一直維持在37度左右, 但對我們來講, 37℃卻不是我們覺得最舒適的溫度。 只要周圍的環境溫度超過30℃, 我們就會覺得高溫難耐, 想躲在空調房裡;而一旦氣溫低於12℃, 我們又會覺得寒冷, 必須添加衣物。 如此看來, 與很多野生動物相比, 人體其實還是很脆弱的。
所以說無論溫度過高還是過低都會給人類帶來危險, 我們要時刻關注周圍環境和自身狀況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