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夏唯
說起衝鋒槍, 大家肯定不會陌生, 一戰二戰都有她的身影, 在各種影視作品中也經常出現, 即便是一點軍事知識都沒有的人, 也知道有這種武器的存在。 但是你知道衝鋒槍其實是一種非常短命的槍械嗎?她因需求而發明, 又因需求而面臨淘汰, 今天我們來看看她的歷史。
衝鋒槍的定義是發射手槍彈的自動武器, 她最早出現在一戰中後期。
這是義大利在1915年發明出來的維勒·帕洛沙衝鋒槍,
可以看出這個長相獨特的玩藝是被當作輕機槍被發明出來的。
她的製造理念從一開始就跑偏了:重得需要兩腳架來射擊,
德國於1917年設計的MP18。 一戰後期, 長期的對峙讓戰線兩邊的每一處都築著深溝高壘, 當時每個士兵的日常就是在塹壕裡逛逛, 和戰友閒聊打屁, 無聊了就朝對面塹壕放幾槍。 塹壕間平均有500-600米, 所以當時的步槍為了達到這個射程造得非常長。
這是德國當時用的Gew98步槍。 (射程還是要有的, 萬一打中了呢?)這樣的長度確實確保了射程, 可是在進攻敵方塹壕時, 也就是塹壕突擊戰中卻十分不便。 而且栓動式槍擊也讓她在戰鬥中基本上沒法開很多槍。 所以早期的塹壕突擊戰中都是一群人拿著上了刺刀的長步槍當短矛互捅。
當然由於傷亡過大, 當時的德意志帝國已經是強弩之末, 即便有這種新式武器的幫助也沒法挽回敗局。 但是這種“用手槍彈的自動武器的思路”卻漸漸發展起來, 造就了一把又一把名槍。
衝鋒槍在二戰中被發給軍官自衛, 被發給特種兵突擊, 被發給員警維護治安。 雖然二戰中步兵參與的很多也是平原戰, 但是加快的戰場節奏, 多變的戰場地形給予了衝鋒槍用武之地。
二戰後, 衝鋒槍在更發達的科技上繼續發展, 各種家喻戶曉的武器比如MP5,
但是當時間來到今天, 衝鋒槍的應用面越來越小。 現代軍隊一般都配有III級以上的防彈衣, 威力再大的手槍彈也無法擊穿。 同時短突擊步槍的長度和重量也不輸於任何一把衝鋒槍。
軍官和技術兵種的自衛也交給了穿透力更強的PDW 。
衝鋒槍的應用面越來越小, 現在僅剩下警用和消聲槍的用處(因為手槍彈的初速小)。 相信在不遠的未來, 衝鋒槍會漸漸消失, 剩下的只有它所創造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