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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宴:盖世名将之女、朱棣追不到的女神,她究竟是怎样的佳人

文/同歸

徐妙錦是明朝開國名將徐達之女, 朱棣的徐皇后之妹, 據說天姿國色。 朱棣迷戀徐妙錦, 徐妙錦卻置之不理, 甘為道姑的傳聞十分有名, 在三戒大師的穿越小說《大官人》裡面被大用特用, 實則這條傳聞很可能是假的, 這跟徐家與朱棣的恩怨有關。 靖難之役中, 徐達長子徐輝祖力保建文帝, 四子徐增壽則內通朱棣, 朱棣將徐輝祖迫害致死, 徐輝祖的後人很有可能在憤恨之中原創了這條傳聞。

朱棣追求了一輩子的女神

1

明成祖朱棣欲冊立其妻妹為繼皇后, 而遭到拒絕一事, 自明朝中期以來,

經由多部私史筆記記載而廣泛流傳。 甚至有所謂徐妙錦作品《答永樂帝書》傳世。

朱棣求而不得的女神徐妙錦

不過自明朝中葉以來, 亦有文人學者認為朱棣欲立徐妙錦為繼後一事並無依據, 例如曾為徐達長子徐輝祖作傳的明朝著名史學家王世貞, 在他的文集《皇明盛事述》中“一門兩公”條下即記載道:

中山王(徐達)首佐太祖定天下, 功業、爵位、朝班、廟享皆第一, 封魏國公, 歲祿獨五千石, 世世承襲。 嗣公輝祖既殉節以終, 次子增壽複以龍潛翊戴贈爵上公, 啟國於定。 一門兩公, 往往對握二都兵政, 諸勳貴無敢埒者。 又三女:一為文皇后, 一為代簡王妃, 一為安惠王妃。

又在個人文集《弇山堂別集.卷二十一》中針對當時已在士大夫中廣泛流傳的“徐達妻謝夫人曾拒絕明成祖朱棣欲聘娶妙錦為皇后”的傳說,

考證道:

謝夫人以洪武二十年追封, 則已前死矣。 何得至仁孝皇后崩, 為文皇辭幼女聘。 中山王以洪武十八年正月卒, 至仁孝崩已二十三年, 何得有未笄之女。 此女少出家為尼有之, 未必有命繼中宮事也。 然則今言亦未確。

幸運的是, 明代大臣陳璉的文集《琴軒集》中收入了他為徐妙錦撰寫的墓誌銘, 這篇墓誌也是目前所知關於徐妙錦的最原始史料。

墓誌題名為:《中山武甯王第三女徐氏壙銘》, 行文簡潔, 清晰記載了徐妙錦的生卒年, 家庭關係, 明仁宗洪熙初年北京朝見所受到的公主等級的優厚禮遇等。 其承徐妙錦的侄子都督徐景珩等人的請求根據親屬提供的行述撰寫了這篇墓誌。

查《明英宗實錄》可知:墓誌作者陳璉, 廣東人, 洪武二十三年舉人, 建文三年升任國子助教。 後曆侍永樂, 洪熙, 宣德, 正統四朝, 正統六年致仕, 終官至禮部侍郎。 景泰五年去世。

根據陳璉的活躍年代, 可以確定收入其文集的《徐妙錦墓誌》一文的真實性。 因此, 現結合其他史料並參照墓誌的具體內容對徐達家族子嗣等問題略為分析。

女神拒婚之謎

2

查考妙錦拒婚一事, 可以發現此說真正的源頭乃是黃佐所撰的《徐妙錦傳》一文。

黃佐為明朝嘉靖年間一代名家, 他的重要作品《革除遺事》雖錄入了部分傳說性內容, 但是整體史料選擇十分嚴謹, 至今是研究建文朝史實的重要史料。

清朝四庫館臣曾明言,

《徐妙錦傳》本為《革除遺事》中篇目, 其文曰:

《革除遺事》十六卷(浙江範懋柱家天一閣藏本)......考中書徐妙錦一條, 佐集載之, 題曰徐妙錦傳。 然則佐亦潤色其間矣。 朱彝尊嘗謂:“黃佐《革除遺事》與當時紀建文事諸書皆不免惑於《從亡》《致身》二錄, 葢於虛傳妄語猶未能盡加芟削雲......”

因此, 《徐妙錦傳》的史料價值不可輕易否定, 筆者對《徐妙錦傳》的部分內容, 進行分析, 以期對“徐妙錦拒婚”說的討論有所益處。

《徐妙錦傳》中有雲:

予聞其志操于勲衛徐天賜甚詳, 惜不能盡憶也。 複得墓誌陳璉集中, 略其始終, 然與聞諸天賜者相合。 天賜乃妙錦長兄魏國公徐輝祖曾孫雲。

查考相關史料以及第六任魏國公《徐俌墓誌》可確定, 徐天賜的世系為:徐輝祖—徐欽—徐承宗—徐俌—徐天賜。

徐天賜為徐輝祖的玄孫。

明初第一名將徐達

徐天賜樂於與士大夫交遊, 詩酒娛樂, 多有詩文傳世, 嘉靖二十三年仍在世。 因此黃佐有充分的機會與徐天賜接觸。 黃佐所述的傳記素材來源應可信。

徐天賜所提供的徐妙錦相關資訊應出自家族長輩的口耳相傳。 其事蹟已過數十年, 口耳相傳之間, 難免有所錯訛, 需要進行辨析。

《徐妙錦傳》雲:

洪武末諸藩不靖, 代王被逮。 妙錦乃爇香告天, 矢不適人, 齋戒潔清若事佛, 然實無佛可事, 自是親藩來求婚皆謝絕之。 有妹及笄, 亦歸安王為王妃。 矣家人或勸之, 妙錦堅志如故。

根據《明太祖實錄》和《英宗實錄》記載, 代王妃和安王妃同在洪武二十四年冊封, 是年妙錦十二歲, 安王妃冊封時年紀小於十二歲,而安王年僅八歲,此種安排似乎有悖常理,由此,筆者推測,安王妃冊封在先,然後居家待年。至成祖登基後的永樂初年正式完婚。

至於洪武二十四年,為何沒有冊封妙錦為安王妃,筆者認為,最合乎情理的解釋是:妙錦在洪武二十四年已訂婚。既然名花有主,自然不會成為王妃的備選。

然而,洪武二十六年藍玉黨案爆發,妙錦的未婚夫家族極有可能捲入其中,以至婚事作罷,而妙錦遂有不嫁之心。

《徐妙錦傳》雲:

宣徳初,上仁宗皇后張氏尊號為皇太后。皇太后自為東妃時,聞禁中往事,歆羨其節行高潔,每歎以為古今罕有,至是始下教令達于宣宗,欲一見之。於是遣宦官將命至留都,召妙錦赴北京,敘戚裡恩誼。敕有司,具舟楫飲膳禮視公主,且遣內使防行及至即延入宮中。相見即自稱徐達第三女,肅拜謙謹雅裕。皇太后以下皆尊敬之。每晨入晚出或出不待晚,凡數日,進退恭重,不失跬步。宮娥見之,莫不悚然私相語,曰此辭皇后不為者也。特賜金帛服用諸物,優養其老,複遣內使防送還留都舊第。

《徐妙錦墓誌》言:

洪熙初,被召赴北京,仁宗皇帝敕有司給官舟具,膳視公主,遣中使護送。及至,今太皇太后特賜金帛服用諸物,優養其老。複遣中官護送回南京舊第,恩至渥也。

對比兩段記載,唯一的不同是時間略有差異。《何妙蓮墓誌》記載了在徐欽下葬後,何妙蓮與婆母一同帶著不滿十四歲的兒子顯宗為襲爵之事謝恩。

《徐欽墓誌》記載,徐欽的下葬日期是:“洪熙元年五月二十一日。”墓誌一般是提前篆刻的,然而,父親下葬之日,身為嗣子的徐顯宗按例一定要親臨在場。而不可能在此時赴京。

然而,明仁宗朱高熾于洪熙元年五月二十九日駕崩。明宣宗于同年的六月十七日即位。因此,何妙蓮等人入京時間必定在宣宗登基後。

《徐妙錦墓誌》所載的赴京一事,明顯不是謝恩慣例。而是一次周密精心的安排。

兩條記載相互參照,則筆者認為,黃佐所記為實,其準確時間應來源於徐天賜所言。宣德元年,借皇太后上尊號之吉慶,皇太后特命宣宗安排有司妥善護送徐妙錦和徐府諸女眷一同來京。此次朝見也恰好謝顯宗襲爵之恩。

對比《徐妙錦傳》與《徐妙錦墓誌》,唯一一段《墓誌》未載,而《徐妙錦傳》中記載的事件如下:

仁孝文皇后崩時,妙錦年已二十有八。文廟(朱棣)聞妙錦賢且美,欲聘為皇后。命內使暨六尚女官往諭,防妙錦稱病辭匿不出。家人複來勸之,曰此朝命也,可終避耶。女官隨即直抵病榻,妙錦擁被呻吟。內使遙列房櫳外,與女官皆叩首請。不得已,乃徐徐引起,自以手指面,曰吾所以不嫁者,豈有他哉,正以貌陋且有麻痕非婦容也。女官皆羅跪仰視良久,乃進言曰,尊貌明瑩如玉,安得有麻,特謙辭爾。妙錦即謬指數處,曰此皆斑斑作防,豈非麻乎。女官即出內使亦隨去覆命。妙錦即削髪為尼,旦夕望虛空禮佛,未嘗一日懈。文廟聞之竟虛中宮,不復冊立。洪熙改元,妙錦乃養髪返初服。

據前考,黃佐不會憑空捏造,此段妙錦拒婚的描述也應該是徐天賜所說。

由於《徐妙錦傳》是妙錦拒婚事件的唯一史源,因此筆者找不到其他協力廠商史料用以證明,徐妙錦拒婚是確有其事,還是徐輝祖的子孫虛構事實,以塑造祖姑姑的形象。

徐達一家與朱棣的恩仇

3

不過,除了“徐妙錦拒婚”之外,徐輝祖家族另有一事的家族記載與官史迥異。即徐輝祖的死因。

本文第一部分已提到,朱棣稱他寬宥徐輝祖,僅令他“閑住”,而徐輝祖是“病故”。而《明仁宗實錄》稱:徐輝祖獲罪被廢為庶人,死於家中。

這個官方記載在早期的建文朝私史被沿襲,《革除遺事》即為一例,其文曰:

徐輝祖,鳳陽人,中山武甯王之嫡長子。王為開國功臣第一。洪武二十一年十月,輝祖襲封魏國公。始名允恭,高廟賜今名。為革除君所信任。文廟興靖難師,輝祖元舅也,召之不為動。遂與黃子澄、齊泰、盧振、張昺、葛誠等通謀。內難平,子澄等死,上以中山王有大功於國家,赦輝祖不誅,惟革其爵祿,令閑住,被系而卒。永樂五年八月,詔還其祿米,輝祖時已死,令其子欽仍襲魏國公。

但是,王世貞撰寫于萬曆十七年的第八任魏國公《徐邦瑞墓誌》中明確寫道:“有三子,其顯者嗣公輝祖,殉節以明志。”

既然是墓誌,素材必來源於親屬,那麼可以確定王世貞萬曆十三年後所撰的《徐輝祖傳》素材也一定來源於魏國公府。

“殉節”一詞可解為:被敵所殺或者為表心跡而自盡。而病故不能被稱為殉節。“殉節”與“明志”連用必指自盡無疑。

王世貞《徐輝祖傳》載:

公獨守先王祠不從勸進。於是錮之私第,尋逮下獄。久之,公竟不屈以死,時僅四十餘。

兩條史料比較,可以確定,徐輝祖的子孫認定,徐輝祖實系於錦衣衛詔獄中自盡。而且他的死亡時間一定早于仁孝皇后。

兼考慮到萬曆十三年,徐輝祖等人被皇室昭雪,其子孫顯然對家族世代流傳的說法確信無疑且不再有傳播顧慮。

大破朱棣的徐輝祖

以萬曆年間為界限,徐輝祖死於獄中的說法,得到廣泛認同。在《建文朝野彙編》中收錄的七篇徐輝祖傳記中,僅同在嘉靖年間成書的《革除遺事》和《遜國臣記》持病故於私宅之說。其餘五篇均成書余萬曆年間及以後,皆持下獄死或者自盡於獄中。由此可見,眾人皆認為官史作偽,而採信親族之語。

前文已詳細說明,徐輝祖之子徐欽對明成祖極不恭順。公然不敬,以至於兩度獲罪。此種針對明成祖的赤裸裸的對抗性行為在開國勳貴子孫中僅此一例。足可證明,他對成祖怨恨之深。而明成祖登基時,徐欽年僅十二歲。與建文帝難稱君臣之義,他所恨者,無外乎,成祖登基讓他經歷了人倫慘劇。是故,筆者認為徐輝祖確實是於獄中自盡親族所傳之事可信。

兩例互參,筆者以為徐輝祖親族所傳播的“妙錦拒婚”之事大體屬實。但是其過程是否如黃佐所描繪的那樣,則可斟酌。畢竟,事隔已久,細節難免錯誤。例如,《徐輝祖傳》即誤以為開國公常升守衛了金川門。而《奸臣錄》和《太祖皇帝欽錄》俱記載,常升死于藍玉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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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王妃冊封時年紀小於十二歲,而安王年僅八歲,此種安排似乎有悖常理,由此,筆者推測,安王妃冊封在先,然後居家待年。至成祖登基後的永樂初年正式完婚。

至於洪武二十四年,為何沒有冊封妙錦為安王妃,筆者認為,最合乎情理的解釋是:妙錦在洪武二十四年已訂婚。既然名花有主,自然不會成為王妃的備選。

然而,洪武二十六年藍玉黨案爆發,妙錦的未婚夫家族極有可能捲入其中,以至婚事作罷,而妙錦遂有不嫁之心。

《徐妙錦傳》雲:

宣徳初,上仁宗皇后張氏尊號為皇太后。皇太后自為東妃時,聞禁中往事,歆羨其節行高潔,每歎以為古今罕有,至是始下教令達于宣宗,欲一見之。於是遣宦官將命至留都,召妙錦赴北京,敘戚裡恩誼。敕有司,具舟楫飲膳禮視公主,且遣內使防行及至即延入宮中。相見即自稱徐達第三女,肅拜謙謹雅裕。皇太后以下皆尊敬之。每晨入晚出或出不待晚,凡數日,進退恭重,不失跬步。宮娥見之,莫不悚然私相語,曰此辭皇后不為者也。特賜金帛服用諸物,優養其老,複遣內使防送還留都舊第。

《徐妙錦墓誌》言:

洪熙初,被召赴北京,仁宗皇帝敕有司給官舟具,膳視公主,遣中使護送。及至,今太皇太后特賜金帛服用諸物,優養其老。複遣中官護送回南京舊第,恩至渥也。

對比兩段記載,唯一的不同是時間略有差異。《何妙蓮墓誌》記載了在徐欽下葬後,何妙蓮與婆母一同帶著不滿十四歲的兒子顯宗為襲爵之事謝恩。

《徐欽墓誌》記載,徐欽的下葬日期是:“洪熙元年五月二十一日。”墓誌一般是提前篆刻的,然而,父親下葬之日,身為嗣子的徐顯宗按例一定要親臨在場。而不可能在此時赴京。

然而,明仁宗朱高熾于洪熙元年五月二十九日駕崩。明宣宗于同年的六月十七日即位。因此,何妙蓮等人入京時間必定在宣宗登基後。

《徐妙錦墓誌》所載的赴京一事,明顯不是謝恩慣例。而是一次周密精心的安排。

兩條記載相互參照,則筆者認為,黃佐所記為實,其準確時間應來源於徐天賜所言。宣德元年,借皇太后上尊號之吉慶,皇太后特命宣宗安排有司妥善護送徐妙錦和徐府諸女眷一同來京。此次朝見也恰好謝顯宗襲爵之恩。

對比《徐妙錦傳》與《徐妙錦墓誌》,唯一一段《墓誌》未載,而《徐妙錦傳》中記載的事件如下:

仁孝文皇后崩時,妙錦年已二十有八。文廟(朱棣)聞妙錦賢且美,欲聘為皇后。命內使暨六尚女官往諭,防妙錦稱病辭匿不出。家人複來勸之,曰此朝命也,可終避耶。女官隨即直抵病榻,妙錦擁被呻吟。內使遙列房櫳外,與女官皆叩首請。不得已,乃徐徐引起,自以手指面,曰吾所以不嫁者,豈有他哉,正以貌陋且有麻痕非婦容也。女官皆羅跪仰視良久,乃進言曰,尊貌明瑩如玉,安得有麻,特謙辭爾。妙錦即謬指數處,曰此皆斑斑作防,豈非麻乎。女官即出內使亦隨去覆命。妙錦即削髪為尼,旦夕望虛空禮佛,未嘗一日懈。文廟聞之竟虛中宮,不復冊立。洪熙改元,妙錦乃養髪返初服。

據前考,黃佐不會憑空捏造,此段妙錦拒婚的描述也應該是徐天賜所說。

由於《徐妙錦傳》是妙錦拒婚事件的唯一史源,因此筆者找不到其他協力廠商史料用以證明,徐妙錦拒婚是確有其事,還是徐輝祖的子孫虛構事實,以塑造祖姑姑的形象。

徐達一家與朱棣的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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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除了“徐妙錦拒婚”之外,徐輝祖家族另有一事的家族記載與官史迥異。即徐輝祖的死因。

本文第一部分已提到,朱棣稱他寬宥徐輝祖,僅令他“閑住”,而徐輝祖是“病故”。而《明仁宗實錄》稱:徐輝祖獲罪被廢為庶人,死於家中。

這個官方記載在早期的建文朝私史被沿襲,《革除遺事》即為一例,其文曰:

徐輝祖,鳳陽人,中山武甯王之嫡長子。王為開國功臣第一。洪武二十一年十月,輝祖襲封魏國公。始名允恭,高廟賜今名。為革除君所信任。文廟興靖難師,輝祖元舅也,召之不為動。遂與黃子澄、齊泰、盧振、張昺、葛誠等通謀。內難平,子澄等死,上以中山王有大功於國家,赦輝祖不誅,惟革其爵祿,令閑住,被系而卒。永樂五年八月,詔還其祿米,輝祖時已死,令其子欽仍襲魏國公。

但是,王世貞撰寫于萬曆十七年的第八任魏國公《徐邦瑞墓誌》中明確寫道:“有三子,其顯者嗣公輝祖,殉節以明志。”

既然是墓誌,素材必來源於親屬,那麼可以確定王世貞萬曆十三年後所撰的《徐輝祖傳》素材也一定來源於魏國公府。

“殉節”一詞可解為:被敵所殺或者為表心跡而自盡。而病故不能被稱為殉節。“殉節”與“明志”連用必指自盡無疑。

王世貞《徐輝祖傳》載:

公獨守先王祠不從勸進。於是錮之私第,尋逮下獄。久之,公竟不屈以死,時僅四十餘。

兩條史料比較,可以確定,徐輝祖的子孫認定,徐輝祖實系於錦衣衛詔獄中自盡。而且他的死亡時間一定早于仁孝皇后。

兼考慮到萬曆十三年,徐輝祖等人被皇室昭雪,其子孫顯然對家族世代流傳的說法確信無疑且不再有傳播顧慮。

大破朱棣的徐輝祖

以萬曆年間為界限,徐輝祖死於獄中的說法,得到廣泛認同。在《建文朝野彙編》中收錄的七篇徐輝祖傳記中,僅同在嘉靖年間成書的《革除遺事》和《遜國臣記》持病故於私宅之說。其餘五篇均成書余萬曆年間及以後,皆持下獄死或者自盡於獄中。由此可見,眾人皆認為官史作偽,而採信親族之語。

前文已詳細說明,徐輝祖之子徐欽對明成祖極不恭順。公然不敬,以至於兩度獲罪。此種針對明成祖的赤裸裸的對抗性行為在開國勳貴子孫中僅此一例。足可證明,他對成祖怨恨之深。而明成祖登基時,徐欽年僅十二歲。與建文帝難稱君臣之義,他所恨者,無外乎,成祖登基讓他經歷了人倫慘劇。是故,筆者認為徐輝祖確實是於獄中自盡親族所傳之事可信。

兩例互參,筆者以為徐輝祖親族所傳播的“妙錦拒婚”之事大體屬實。但是其過程是否如黃佐所描繪的那樣,則可斟酌。畢竟,事隔已久,細節難免錯誤。例如,《徐輝祖傳》即誤以為開國公常升守衛了金川門。而《奸臣錄》和《太祖皇帝欽錄》俱記載,常升死于藍玉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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