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 戰場上子彈是不長眼睛的, 但是有一個兵種, 就算你暴露在敵人的槍口前, 敵人也不會射殺你, 這個兵種就是醫療兵。 為什麼醫療兵有這種特權呢?
事實是這樣的, 打仗嘛, 難免會有自己的士兵受傷, 而受傷就需要醫療兵的醫治啊, 戰爭是兩個國家的衝突, 而士兵是無辜的, 戰爭只是解決衝突沒有辦法的方法, 無論哪個國家都不希望看到自己的士兵無人救助, 所以各國都達成了默契, 不殺醫療兵。
但是, 這條希特勒不敢輕易觸犯的公約, 日軍完全不放在眼裡, 戰場上, 日軍專門擊殺敵人的醫療兵,
原因就是日軍當時的軍隊完全沒有醫療兵這個兵種, 對待他們的傷患, 要麼就直接不管, 要麼就地掩埋, 想像一下, 日軍對自己人都這麼殘忍, 對敵人還會仁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