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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故事:一個簡單的案件,引出了滅門慘案,縣令嘆息,嫌犯無罪

在宋朝時候, 汴梁城外有一個男子名叫陳老十, 陳老十娶妻李氏。

兩人有個兒子名叫陳清, 陳清年方18歲, 人長得聰慧英俊, 剛剛獲得了秀才的功名。

再過幾日又要迎娶新媳婦進門, 對這個農家小戶來說算得上是雙喜臨門的好事了。

陳清要迎娶的新娘名叫李玉, 兩人是在一間書鋪中相識的, 李玉正是書鋪的東家小姐。

陳清父母一生只得了他一個孩子, 自然把兒子看得比什麼都重要。

每日置辦各類婚嫁用品忙得不可開交, 一天到晚臉上布滿著笑容。

看著他們的樣子, 眾人都覺得陳老十夫婦培養出了一個好兒子, 以后兩人就是享福的命了。

可俗話說得好:天有不測風云, 人有禍夕旦福。

這樣讓村里眾人羨慕的一家, 竟然在新婚前夕齊齊中毒而亡!讓人聽后不由得驚愕、惋惜。

村中出現了滅門案, 事情很快就上報到縣衙。 縣令公孫浩帶著仵作來檢查現場后,

得出了全家服毒自盡的結論。

村民們聽后都議論紛紛, 前一天全家正高高興興地置辦婚禮, 怎會無緣無故地就服毒自盡。

縣令回到縣衙之后當即下令拘捕李玉, 從目前收集到的證據來看, 李玉有非常大的作案嫌疑。

李玉被帶到公堂之后神色鎮定, 神情無一絲慌亂。

當公孫浩問李玉和陳清之死是否有關時, 李玉方才面帶悲傷地開口道:「我不殺伯仁, 伯仁卻因我而死。 」

隨后李玉將事情的前因后果, 向縣令公孫浩訴說了一遍。

這件慘案的起源要從一樁搶劫案說起。

在10年前的一天, 李玉的父親和幾個好友出城游玩, 當天幾人在一處風景秀麗的山腳下度過了悠閑的時光。

就在眾人滿意而歸的時候, 李玉的父親發現自己一個荷包不見了。

幾個好友都勸他算了吧, 一個荷包而已值不了什麼錢。

可李玉的父親很是固執, 這荷包是女兒送給他的第1個禮物, 他非常的珍惜, 便一心要往回去尋找, 這一去卻久久沒有回轉。

等待的幾個朋友心中不安, 尋路找了過去后發現了倒在地上的李父。

那時他已經昏迷過去, 頭上流著鮮血。

看那樣子是被人用兇器從背后襲擊頭部受傷的, 他身上所戴的玉佩, 金銀俱被搜刮一空。

友人大驚之下趕忙將他送到醫館救治。

在這期間李玉父親驚醒過來一次, 他硬撐著傷勢畫下來一幅人物的畫像,

當天晚上就因傷重不治而去世。

那畫上是一個鄉下農夫打扮的男子, 此人左眉中心有著一顆黑痣。

眾人看后都猜到這是兇手的畫像。

按說有了這畫像找到兇手應該不難, 可當時的縣令即將卸任, 他不愿意自己治下出了這樣一樁有損政績的人命案, 于是草草的派人搜尋了一番后便毫無下文了。

公孫浩聽后疑惑地問道:「據本官所知, 李小姐家境也算富裕。 若是那縣令不愿辦案, 你家也有能力找出兇手才對, 為何卻讓兇手逍遙10多年。 」

李玉聽后苦笑道:「好叫大人得知, 只因我父親是姨娘所生的庶子, 嫡出的叔伯早就想將我們一家趕出李府。

父親一過世, 幾人便忙著爭奪父親經營得來的家產。

當年小女年方8歲,母親也因為父親的去世一病不起,家中只有一個5歲的弟弟也不頂事。當時唯一的想法便是如何保存家產,好讓咱們幾個孤兒寡母好好地活下去。

最后有幸得到父親生前好友的幫助,小女一家得以保全了一部分財產,在搬離李府之后苦心經營幾年,家中境況漸漸有了起色。

這些年來,小女一直沒有放棄尋找害死父親的兇手。

通過父親留下的畫像,派出去的家丁發現了左眉心有黑痣的陳老十,小女后來又派人潛入陳老十的家中,在他們夫妻倆的房中發現了父親身上佩戴的玉佩。

當時小女便確定,陳老十就是殺害父親的兇手。」

縣令公孫浩聽到這里,大致明白了事情的經過。

陳老十只是一個普通的村民,第1次作案肯定是手慌腳亂,心虛不已。他只想搶上一些錢財,因此下手不是很重。

李玉的父親沒有立即暈過去,看到了他的面貌后才有了那幅兇手的肖像畫。

根據自己近日走訪得到的消息推斷,陳老十作案的動機與兒子陳清有關。

陳清從小就聰慧好學,村里的夫子常常吩咐陳老十要好好培養兒子,不要埋沒了他讀書的天分。

陳老十得了夫子這樣的評價又高興又難過,高興的是為兒子感到驕傲;難過的是他們一個苦哈哈的鄉下農家,要想培養一個書生實在是太困難了。

從此之后,陳老十夫婦拼命地掙錢,只可惜得到的錢財還是不足以支付陳清的上學費用。

那一天,李父獨自折回尋找丟失的荷包時遇到了陳老十。

陳老十一時鬼迷心竅之下生起了打劫李父的念頭。

他本意只想將人打暈,可誰知這力道拿捏不好,使得李父撐過一晚之后便一命嗚呼了。

陳老十搶到的錢財足夠支付陳清上學的費用,那塊玉佩他便沒有舍得賣出,一直藏于家中,這也成了證明他是兇手的物證之一。

至于李玉為什麼不直接告官,公孫浩心知李玉想通過陳老十最愛的兒子來折磨于他。

陳清是一個非常善良正直的書生,當陳老十的所作所為在兒子面前曝光之后,面對兒子失望的眼神,這對一個父親來說,也許比殺死他自己還要讓他難受。

在公孫浩把自己的猜測說出之后,李玉點了點頭說道:

「小女行事瞞不過大人的眼睛,陳清書院附近的那家書鋪,本就是為了故意接近他而開的。

我家母親并不知情,否則她不會同意自己的女兒用婚姻為代價來懲罰兇手。

就在婚禮的前一天下午,小女和陳清見面之后對他說婚禮將不再舉行,他聽后大驚忙追問原因。

小女將事情的原委向他和盤托出,陳清當時大受打擊。

他沒想到這場婚姻竟然是一個復仇的陰謀,更沒想到自家爹爹為了自己鋌而走險,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過。

之后的事情想必大人也能猜得到,陳老十愿意為他這個兒子付出所有,他又豈能對這份父愛無動于衷。

他懇請我放過他家父親,他愿意幫陳老十贖罪。

小女自然不會同意,誰知在小女走之后他竟然服毒自盡了。他是想通過這樣的方法打消我的怨恨之心,放過他的父親一命。

可陳清又如何得知,自己的所作所為反而使得父母沒了存活的斗志。

陳老十夫妻一生的驕傲就是自己的兒子,當看到兒子的尸體之后當場崩潰了,兩人便將家中的老鼠藥全部服下身亡。」

說到這兒之后李玉淚流滿面。

「小女原本不想陳老十簡簡單單便被問罪,就設下了這一場復仇的計劃,誰知卻害得他們全家身亡。

如今小女的仇卻是報了,卻又搭上兩條無辜的人命!小女以上所言句句屬實,還望縣令大人明察。」

縣令公孫浩聽后感嘆不已,原本只是一樁簡單的案件,在李玉的設計之下卻引出了這一件滅門慘案。因李玉沒有直接下毒害人,故此公孫浩宣判她無罪。

結語:

俗話說得好,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陳老十為自己的害人行為付出了代價,可這樣的代價未免太過沉重。人生在世還需得遵紀守法才行,否則可能最后就是竹籃打水一場空,害人也害己。

虛構故事,感謝大家的閱讀。圖片來自網絡,侵權立刪。

當年小女年方8歲,母親也因為父親的去世一病不起,家中只有一個5歲的弟弟也不頂事。當時唯一的想法便是如何保存家產,好讓咱們幾個孤兒寡母好好地活下去。

最后有幸得到父親生前好友的幫助,小女一家得以保全了一部分財產,在搬離李府之后苦心經營幾年,家中境況漸漸有了起色。

這些年來,小女一直沒有放棄尋找害死父親的兇手。

通過父親留下的畫像,派出去的家丁發現了左眉心有黑痣的陳老十,小女后來又派人潛入陳老十的家中,在他們夫妻倆的房中發現了父親身上佩戴的玉佩。

當時小女便確定,陳老十就是殺害父親的兇手。」

縣令公孫浩聽到這里,大致明白了事情的經過。

陳老十只是一個普通的村民,第1次作案肯定是手慌腳亂,心虛不已。他只想搶上一些錢財,因此下手不是很重。

李玉的父親沒有立即暈過去,看到了他的面貌后才有了那幅兇手的肖像畫。

根據自己近日走訪得到的消息推斷,陳老十作案的動機與兒子陳清有關。

陳清從小就聰慧好學,村里的夫子常常吩咐陳老十要好好培養兒子,不要埋沒了他讀書的天分。

陳老十得了夫子這樣的評價又高興又難過,高興的是為兒子感到驕傲;難過的是他們一個苦哈哈的鄉下農家,要想培養一個書生實在是太困難了。

從此之后,陳老十夫婦拼命地掙錢,只可惜得到的錢財還是不足以支付陳清的上學費用。

那一天,李父獨自折回尋找丟失的荷包時遇到了陳老十。

陳老十一時鬼迷心竅之下生起了打劫李父的念頭。

他本意只想將人打暈,可誰知這力道拿捏不好,使得李父撐過一晚之后便一命嗚呼了。

陳老十搶到的錢財足夠支付陳清上學的費用,那塊玉佩他便沒有舍得賣出,一直藏于家中,這也成了證明他是兇手的物證之一。

至于李玉為什麼不直接告官,公孫浩心知李玉想通過陳老十最愛的兒子來折磨于他。

陳清是一個非常善良正直的書生,當陳老十的所作所為在兒子面前曝光之后,面對兒子失望的眼神,這對一個父親來說,也許比殺死他自己還要讓他難受。

在公孫浩把自己的猜測說出之后,李玉點了點頭說道:

「小女行事瞞不過大人的眼睛,陳清書院附近的那家書鋪,本就是為了故意接近他而開的。

我家母親并不知情,否則她不會同意自己的女兒用婚姻為代價來懲罰兇手。

就在婚禮的前一天下午,小女和陳清見面之后對他說婚禮將不再舉行,他聽后大驚忙追問原因。

小女將事情的原委向他和盤托出,陳清當時大受打擊。

他沒想到這場婚姻竟然是一個復仇的陰謀,更沒想到自家爹爹為了自己鋌而走險,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過。

之后的事情想必大人也能猜得到,陳老十愿意為他這個兒子付出所有,他又豈能對這份父愛無動于衷。

他懇請我放過他家父親,他愿意幫陳老十贖罪。

小女自然不會同意,誰知在小女走之后他竟然服毒自盡了。他是想通過這樣的方法打消我的怨恨之心,放過他的父親一命。

可陳清又如何得知,自己的所作所為反而使得父母沒了存活的斗志。

陳老十夫妻一生的驕傲就是自己的兒子,當看到兒子的尸體之后當場崩潰了,兩人便將家中的老鼠藥全部服下身亡。」

說到這兒之后李玉淚流滿面。

「小女原本不想陳老十簡簡單單便被問罪,就設下了這一場復仇的計劃,誰知卻害得他們全家身亡。

如今小女的仇卻是報了,卻又搭上兩條無辜的人命!小女以上所言句句屬實,還望縣令大人明察。」

縣令公孫浩聽后感嘆不已,原本只是一樁簡單的案件,在李玉的設計之下卻引出了這一件滅門慘案。因李玉沒有直接下毒害人,故此公孫浩宣判她無罪。

結語:

俗話說得好,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陳老十為自己的害人行為付出了代價,可這樣的代價未免太過沉重。人生在世還需得遵紀守法才行,否則可能最后就是竹籃打水一場空,害人也害己。

虛構故事,感謝大家的閱讀。圖片來自網絡,侵權立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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