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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是愛賣慘的人,關系再好也要保持距離

我有個朋友, 幾乎每次找我聊天, 都是在無休止地抱怨:

「今天又被老板批評了, 你都不知道我有多慘!」

「我生病了, 為什麼糟糕的事情總發生在我身上?」

「從小就沒人愛過我, 這世界上沒人理解我……」

起初, 我覺得她遇到的事情確實挺慘的, 總想安慰和幫助她, 但這種事情多了, 很多時候我也會不耐煩:咋得就你可憐, 就你慘?誰不辛苦啊……

但我又會有些內疚, 這種想法是不是太mean了?可是, 面對這樣一個愛自憐的朋友, 我真的覺得挺累, 不知道該如何與她相處。

于是, 我帶著這份疑惑開始研究起了「自憐」這件事:自憐是一種什麼樣的狀態?為什麼有些人會陷入自憐?面對一個自憐的人,

到底該怎麼辦?

今天的文章, 我們來聊聊「自憐」。

「我真是太慘了」:

自憐, 是一種什麼心理體驗?

我們都有憐憫之心, 會對遭受痛苦的人感到同情。 自憐(self-pity), 正是我們對自己的憐憫之心, 為自己在身體或精神上的痛苦、折磨或不幸而產生發自內心的同情和悲傷(Elson,

1997)。

自憐是人們面對壓力事件(比如失敗、疾病、喪失等)時的一種普遍情緒反應。 在遭遇創傷或者面臨重大的壓力時, 適度的自憐能夠讓人在自我安撫中緩解一定的痛苦。 然而, 沉溺在自憐中, 便會使人陷入對自身不幸的同情(Charmaz, 1980), 越演越烈。

自憐者在認知上最典型的特征是一種受害者心態(victim mentality), 認為自己是世界上最無辜的受害者, 下面是一些常見的「自憐者語錄」——

自憐者的受害者心態是一種消極無力的思維方式, 相信糟糕的事情無力改變, 不幸都是由「可惡的他人」造成的, 尋求改變的努力沒有意義(Goens, 2017)。

Ta們會反復向自己和他人講述一個「我是受害者」的故事, 從而陷入對自身不幸的深切悲傷與同情, 長期處于過度自憐的狀態。

那麼, 究竟哪些人更容易一發不可收拾地沉溺在自憐中呢?

研究發現, 有這些特點的人,

更容易沉溺在自憐中不能自拔——

1. 高神經質:情緒穩定性低的人。

高神經質(neuroticism)的人情緒穩定性較低,

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刺激而產生情緒波動, 陷入反復的思考和擔心之中, 對負面信息和壓力都更加敏感。

自憐, 也是高神經質者應對壓力的一種典型不良反應(Kahn, 1965)。

研究發現, 相比于情緒穩定性高的人, 高神經質者有更高的自憐水平, 因為ta們需要通過自憐來逃避問題、回避現實, 從而安撫自身的情緒(Stöber, 2003)。

2. 外部控制信念:相信命運由外部因素決定的人。

人們對于「人生由什麼決定」會有不同的控制信念(control beliefs):有些人持有內部控制信念, 相信命運由自己掌控;有些人則持有外部控制信念, 認為生活主要由外部力量控制(Levenson, 1981)。

研究發現, 持有外部控制信念的人, 包括相信自己的命運由「強大的他人」和偶然事件決定的人, 都有更高的自憐水平(Stöber, 2003)。

一個相信人生軌跡無法由自己決定的人, 會習慣性地把改善生活的權力交給他人, 或寄希望于運氣;當遭遇不順時, 也會歸咎于外部因素, 甚至覺得整個世界都在和自己作對。

3. 向內憤怒:習慣壓抑憤怒情緒的人。

向內憤怒(anger-in)是一種壓抑、不向外表達的憤怒。 研究發現,這些習慣壓抑憤怒的人也會更容易陷入自憐(Stöber, 2003)。

被壓抑的憤怒并不會消失,而是會轉向自身,帶來憤怒反芻(anger rumination)——反復思考那些令人憤怒的消極事件,久而久之便會陷入抑郁。

豐富的內心感情戲使現實的痛苦演化為內心的持續煎熬,從而使這些人更難從自憐中走出來。

如果你發現身邊有沉溺在自憐中的人,請警惕——

不要隨便靠近一個自憐的人:

自憐是如何給人帶來不幸的?

首先,自憐是一種自我毀滅,沉溺在自憐中的人會真的變得不幸。

高度自憐的人會體驗到強烈的情感孤獨,這種消極的情緒狀態會讓ta們更多注意和記住消極的事件,而忽略自己被幫助、被愛的美好經歷,從而對生活更加失望,感到無力改變現狀。

更可怕的是,ta們根本就沒有動力去改變。因為ta們能夠從自憐中獲得隱秘的好處:「受害者」的身份能夠給人無需承擔責任的「特權」。人們往往不會苛責一個不幸的人,自憐的人也可以把所有過失推給外界,免于自責。于是,ta們會更沉溺于自憐,更悲觀地看待自身和世界,這是個惡性循環。

更可怕的是,自憐也能「毀滅」他人,給身邊的人帶來不幸。

一方面,自憐者會把自身的消極情緒和思維傳遞給身邊的人,進行「負面情緒感染」(Hatfield et al., 2011),讓那些本來積極的,想要開導ta們的朋友一同陷入emo。

另一方面,人們在面對一個「一個自憐的人」時,會對ta所訴說的悲慘經歷產生共情,但時間久了,卻很容易產生「共情疲勞(empathy fatigue)」——在情緒上感到麻木,無法再繼續共情自憐者的痛苦(Stebnicki, 2007),人們可能會因此感到內疚,甚至開始自我懷疑和譴責自己,這無疑是一種被迫的情感綁架。

認清自憐者自我毀滅和「毀滅」他人的方式,能讓我們更謹慎地靠近一個自憐的人。但如果身邊的自憐者是我們的朋友,很難直接遠離ta,那該如何更好地與ta相處呢?

面對一個自憐的朋友,該怎麼辦?

這里有4個tips——

Tip1:不要和自憐者「比慘」。

很多人會采取一種「比慘」的方式來和自憐的朋友交流,嘗試通過告訴對方「我的生活也很慘」來安慰對方,或者僅僅是希望ta們能夠閉嘴。

然而,「比慘」是一種焦點轉移(把關注對方轉移到關注自己),會讓自憐者感到自己的痛苦被否認,不僅無法起到安慰的作用,還會讓ta們更迫切地想要證明「ta真的比你更慘」。

自憐者需要的不是「比慘」,而是有人能夠承認ta們的「慘」。自憐者訴說自己的「慘」,內心的需求是渴望有人看到并承認ta們的痛苦和創傷。

我們可以采取一種有效的心理安撫技術——「確認」(Validation),即對一個人的內部體驗表示了解和承認,讓對方感到自己有理由、有權利感受到ta的體驗。「確認」可以用非常簡單的一句話來表達:「你有這種感覺是正常/合理的」。

Tip2:不要「解決問題型支持」,

嘗試「陪伴型支持」。

與自憐者相處的另一個常見誤區,是嘗試提供一種「解決問題型支持」——急于向自憐者們提供建議,想幫助ta們解決面臨的困境。

然而,自憐者習慣活在「受害者」的故事中,而不愿意承擔解決問題的責任。當你嘗試幫ta們解決問題時,ta們可能會想出一大堆理由來解釋為什麼這些解決方案行不通。

比起「解決問題型支持」,自憐的人更需要的是一種「陪伴型支持」。陪伴本身就是一種很好的支持,可以嘗試告訴ta們——「我不能幫你解決這個問題,但我愿意陪伴你度過難關」。

在陪伴的過程中,無需去一味認同ta們的消極想法,可以嘗試鼓勵、引導ta們轉變「受害者」的思維模式,去關注自身的能力與優勢,幫助ta們意識到:真正能夠解決問題的只能是ta們自己。

Tip3:保護自己邊界,學會「適度冷漠」。

與自憐者交往,我們尤其需要保護好自己的邊界。

一個擁有健康的個人邊界的人,能夠感知到自己的需求,并為自己的情緒和行為負責,而不會試圖去為他人的情緒和行為負責,這樣才能保護好自己,避免被他人控制、利用或侵犯。

要想保護好個人邊界的一個重要方式,我們需要在與自憐者相處時學會「適度冷漠」。

同理心是一種有限的心理資源,過度消耗會讓人變得情緒麻木(Stebnicki, 2007)。「冷漠」聽起來是消極的詞匯,但學會「適度冷漠」,其實能讓人在情緒上獲得休息,給過勞的共情心「放個假」。

「適度冷漠」并不意味著與自憐者徹底切斷聯系,而是抽離一部分的自己,把自己的邊界留出來的。比如,可以向自憐者表示自己樂意陪伴,但你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不能一直在ta身邊。

Tip4:照顧好自己,避免自身陷入自憐。

與自憐者相處,最關鍵的是照顧好自己,這需要真正的自我關懷(self-compassion)。

自我關懷意味著對自我友善,以不帶評判的態度去覺察自己的消極思維和情緒,并且理解自己與他人在生命體驗上的契合性——生而為人,大家遇到的不順都是很普遍的(Neff, 2003)。

自我關懷則像一位理性溫柔的媽媽,她給孩子溫暖和鼓勵,同時也引導孩子自己解決問題,這才是真正的「愛自己」,能給人走出自憐的力量。

要想避免自身陷入自憐,也可以練習感恩。比如,日常記錄值得感恩的人和事、對幫助過自己的人表達感謝。感恩能夠引導我們去關注已經擁有的東西,注意到自己的處境是幸運的,從而改變受害者心態(Wood et al., 2010)。

在此基礎上,去主動靠近對生活保持感恩的人。與他人的互動會影響我們對自己的認知,多與對生活保持感恩的人接觸,我們也會在健康的關系中得到滋養,更積極地看待生活。

自我關懷、保持感恩、主動接觸積極的人,這些都是我們能夠自主選擇的人生態度。

正如維克多·弗蘭克爾在《活出生命的意義》中所寫的,「一個人可以被剝奪任何東西,除了這個人最后的自由——在既定的環境下選擇自己抱持什麼態度的自由。」

面對人生的不順,我們可以選擇沉溺,與自憐者共同沉淪在不幸中,互相訴說「我們都是受害者」的故事,但也有自由走出來,踏上一場英勇的旅程,去講述一個更有力量的「英雄」的人生故事。

以上。

今日互動:你的身邊有自憐的人嗎?你是如何與ta們相處的呢?來評論區分享吧~

References:

Charmaz, K. (1980).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self-pity in the chronically ill. Studies in Symbolic Interaction, 3, 123-145.

Elson, M. (1997). Self-pity, dependence, manipulation, and exploitation: A view from self-psychology. Annual of Psychoanalysis, 25, 5-16.

Gabay, R., Hameiri, B., Rubel-Lifschitz, T., & Nadler, A. (2020). The tendency for interpersonal victimhood: The personality construct and its consequences. Personality and Individual Differences, 165, 110134.

Goens, G. A. (2017). It‘s Not My Fault: Victim Mentality and Becoming Response-able. Rowman & Littlefield.

Hatfield, E., Rapson, R. L., & Le, Y. C. L. (2011). Emotional contagion and empathy. The social neuroscience of empathy., 19.

Kahn, E. (1965). Self-pity. American Journal of Psychiatry, 122, 447-451

Levenson, H. (1981). Differentiating among internality, powerful others, and chance. In H. M. Lefcourt (Ed.), Research within the locus of control construct (Vol. 1, pp. 15-63). New York: Academic Press.

Neff, K. (2003). Self-compassion: An alternative conceptualization of a healthy attitude toward oneself. Self and Identity, 2(2), 85-101.

Stebnicki, M. A. (2007). Empathy fatigue: Healing the mind, body, and spirit of professional counselors. American Journal of Psychiatric Rehabilitation, 10(4), 317-338.

Stöber, J. (2003). Self‐pity: exploring the links to personality, control beliefs, and anger. Journal of Personality, 71(2), 183-220.

Wood, A. M., Froh, J. J., & Geraghty, A. W. (2010). Gratitude and well-being: A review and theoretical integration. Clinical psychology review, 30(7), 890-905.

研究發現,這些習慣壓抑憤怒的人也會更容易陷入自憐(Stöber, 2003)。

被壓抑的憤怒并不會消失,而是會轉向自身,帶來憤怒反芻(anger rumination)——反復思考那些令人憤怒的消極事件,久而久之便會陷入抑郁。

豐富的內心感情戲使現實的痛苦演化為內心的持續煎熬,從而使這些人更難從自憐中走出來。

如果你發現身邊有沉溺在自憐中的人,請警惕——

不要隨便靠近一個自憐的人:

自憐是如何給人帶來不幸的?

首先,自憐是一種自我毀滅,沉溺在自憐中的人會真的變得不幸。

高度自憐的人會體驗到強烈的情感孤獨,這種消極的情緒狀態會讓ta們更多注意和記住消極的事件,而忽略自己被幫助、被愛的美好經歷,從而對生活更加失望,感到無力改變現狀。

更可怕的是,ta們根本就沒有動力去改變。因為ta們能夠從自憐中獲得隱秘的好處:「受害者」的身份能夠給人無需承擔責任的「特權」。人們往往不會苛責一個不幸的人,自憐的人也可以把所有過失推給外界,免于自責。于是,ta們會更沉溺于自憐,更悲觀地看待自身和世界,這是個惡性循環。

更可怕的是,自憐也能「毀滅」他人,給身邊的人帶來不幸。

一方面,自憐者會把自身的消極情緒和思維傳遞給身邊的人,進行「負面情緒感染」(Hatfield et al., 2011),讓那些本來積極的,想要開導ta們的朋友一同陷入emo。

另一方面,人們在面對一個「一個自憐的人」時,會對ta所訴說的悲慘經歷產生共情,但時間久了,卻很容易產生「共情疲勞(empathy fatigue)」——在情緒上感到麻木,無法再繼續共情自憐者的痛苦(Stebnicki, 2007),人們可能會因此感到內疚,甚至開始自我懷疑和譴責自己,這無疑是一種被迫的情感綁架。

認清自憐者自我毀滅和「毀滅」他人的方式,能讓我們更謹慎地靠近一個自憐的人。但如果身邊的自憐者是我們的朋友,很難直接遠離ta,那該如何更好地與ta相處呢?

面對一個自憐的朋友,該怎麼辦?

這里有4個tips——

Tip1:不要和自憐者「比慘」。

很多人會采取一種「比慘」的方式來和自憐的朋友交流,嘗試通過告訴對方「我的生活也很慘」來安慰對方,或者僅僅是希望ta們能夠閉嘴。

然而,「比慘」是一種焦點轉移(把關注對方轉移到關注自己),會讓自憐者感到自己的痛苦被否認,不僅無法起到安慰的作用,還會讓ta們更迫切地想要證明「ta真的比你更慘」。

自憐者需要的不是「比慘」,而是有人能夠承認ta們的「慘」。自憐者訴說自己的「慘」,內心的需求是渴望有人看到并承認ta們的痛苦和創傷。

我們可以采取一種有效的心理安撫技術——「確認」(Validation),即對一個人的內部體驗表示了解和承認,讓對方感到自己有理由、有權利感受到ta的體驗。「確認」可以用非常簡單的一句話來表達:「你有這種感覺是正常/合理的」。

Tip2:不要「解決問題型支持」,

嘗試「陪伴型支持」。

與自憐者相處的另一個常見誤區,是嘗試提供一種「解決問題型支持」——急于向自憐者們提供建議,想幫助ta們解決面臨的困境。

然而,自憐者習慣活在「受害者」的故事中,而不愿意承擔解決問題的責任。當你嘗試幫ta們解決問題時,ta們可能會想出一大堆理由來解釋為什麼這些解決方案行不通。

比起「解決問題型支持」,自憐的人更需要的是一種「陪伴型支持」。陪伴本身就是一種很好的支持,可以嘗試告訴ta們——「我不能幫你解決這個問題,但我愿意陪伴你度過難關」。

在陪伴的過程中,無需去一味認同ta們的消極想法,可以嘗試鼓勵、引導ta們轉變「受害者」的思維模式,去關注自身的能力與優勢,幫助ta們意識到:真正能夠解決問題的只能是ta們自己。

Tip3:保護自己邊界,學會「適度冷漠」。

與自憐者交往,我們尤其需要保護好自己的邊界。

一個擁有健康的個人邊界的人,能夠感知到自己的需求,并為自己的情緒和行為負責,而不會試圖去為他人的情緒和行為負責,這樣才能保護好自己,避免被他人控制、利用或侵犯。

要想保護好個人邊界的一個重要方式,我們需要在與自憐者相處時學會「適度冷漠」。

同理心是一種有限的心理資源,過度消耗會讓人變得情緒麻木(Stebnicki, 2007)。「冷漠」聽起來是消極的詞匯,但學會「適度冷漠」,其實能讓人在情緒上獲得休息,給過勞的共情心「放個假」。

「適度冷漠」并不意味著與自憐者徹底切斷聯系,而是抽離一部分的自己,把自己的邊界留出來的。比如,可以向自憐者表示自己樂意陪伴,但你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不能一直在ta身邊。

Tip4:照顧好自己,避免自身陷入自憐。

與自憐者相處,最關鍵的是照顧好自己,這需要真正的自我關懷(self-compassion)。

自我關懷意味著對自我友善,以不帶評判的態度去覺察自己的消極思維和情緒,并且理解自己與他人在生命體驗上的契合性——生而為人,大家遇到的不順都是很普遍的(Neff, 2003)。

自我關懷則像一位理性溫柔的媽媽,她給孩子溫暖和鼓勵,同時也引導孩子自己解決問題,這才是真正的「愛自己」,能給人走出自憐的力量。

要想避免自身陷入自憐,也可以練習感恩。比如,日常記錄值得感恩的人和事、對幫助過自己的人表達感謝。感恩能夠引導我們去關注已經擁有的東西,注意到自己的處境是幸運的,從而改變受害者心態(Wood et al., 2010)。

在此基礎上,去主動靠近對生活保持感恩的人。與他人的互動會影響我們對自己的認知,多與對生活保持感恩的人接觸,我們也會在健康的關系中得到滋養,更積極地看待生活。

自我關懷、保持感恩、主動接觸積極的人,這些都是我們能夠自主選擇的人生態度。

正如維克多·弗蘭克爾在《活出生命的意義》中所寫的,「一個人可以被剝奪任何東西,除了這個人最后的自由——在既定的環境下選擇自己抱持什麼態度的自由。」

面對人生的不順,我們可以選擇沉溺,與自憐者共同沉淪在不幸中,互相訴說「我們都是受害者」的故事,但也有自由走出來,踏上一場英勇的旅程,去講述一個更有力量的「英雄」的人生故事。

以上。

今日互動:你的身邊有自憐的人嗎?你是如何與ta們相處的呢?來評論區分享吧~

References:

Charmaz, K. (1980).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self-pity in the chronically ill. Studies in Symbolic Interaction, 3, 123-145.

Elson, M. (1997). Self-pity, dependence, manipulation, and exploitation: A view from self-psychology. Annual of Psychoanalysis, 25, 5-16.

Gabay, R., Hameiri, B., Rubel-Lifschitz, T., & Nadler, A. (2020). The tendency for interpersonal victimhood: The personality construct and its consequences. Personality and Individual Differences, 165, 110134.

Goens, G. A. (2017). It‘s Not My Fault: Victim Mentality and Becoming Response-able. Rowman & Littlefield.

Hatfield, E., Rapson, R. L., & Le, Y. C. L. (2011). Emotional contagion and empathy. The social neuroscience of empathy., 19.

Kahn, E. (1965). Self-pity. American Journal of Psychiatry, 122, 447-451

Levenson, H. (1981). Differentiating among internality, powerful others, and chance. In H. M. Lefcourt (Ed.), Research within the locus of control construct (Vol. 1, pp. 15-63). New York: Academic Press.

Neff, K. (2003). Self-compassion: An alternative conceptualization of a healthy attitude toward oneself. Self and Identity, 2(2), 85-101.

Stebnicki, M. A. (2007). Empathy fatigue: Healing the mind, body, and spirit of professional counselors. American Journal of Psychiatric Rehabilitation, 10(4), 317-338.

Stöber, J. (2003). Self‐pity: exploring the links to personality, control beliefs, and anger. Journal of Personality, 71(2), 183-220.

Wood, A. M., Froh, J. J., & Geraghty, A. W. (2010). Gratitude and well-being: A review and theoretical integration. Clinical psychology review, 30(7), 8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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