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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98K到突击步枪,二战德军步枪发展简史

20世紀30年代, 德國開始重新武裝自己的陸軍, 并將發展重點放在坦克、飛機等武器裝備上。 在步兵武器方面, 德國陸軍決定保留自一戰以來就一直裝備部隊的毛瑟Kar 98步槍, 將其槍管縮短后作為德軍步兵的標準裝備使用。 毛瑟Kar98K步槍(“K”是德語“短”Kurz的縮寫)的原型是19世紀末期的產品。 該槍彈倉容量為5發, 裝填子彈時, 可以打開槍機, 將單發子彈裝入彈倉;也可以使用一次性的彈夾裝彈。 這種裝彈方式限制了火力, 同時對射手提出了較高的要求。 英軍狙擊手克利福德·肖爾(Clifford Shore)上尉對此有著清晰的認識, 他認為在視界良好的條件下,

該槍品質優良。


毫無疑問, Kar 98k步槍是最為經典的輕武器之一

二戰期間, 德軍步兵一直使用Kar 98K 步槍。 隨著戰事演變, 該槍被賦予了更多用途, 如加裝瞄準鏡作為狙擊步槍使用。 對于有經驗的狙擊手來講, 加裝4倍瞄準鏡后可射殺400米處的目標, 加裝6倍瞄準鏡后可射殺1000米處的目標;又如在槍口位置加裝榴彈發射器后, 可以發射高爆榴彈或穿甲彈。 Kar98K步槍的槍機簡單堅固, 在實戰中具有精準耐用的優點。

在二戰初期, 面對波蘭和其他歐洲小國家的微弱抵抗時, 毛瑟步槍的射速足以直面對手的威脅, 即使是面對蘇聯的莫辛- 納甘步槍也不吃虧, 但面對美軍的M1伽蘭德步槍和英軍的李-恩菲爾德步槍時, 就顯得火力不足了,

德國步兵在對射中往往被對手強大的火力所壓制。 為了彌補火力上的不足, 除了大量裝備機槍外, 德軍也試圖用半自動步槍和自動步槍替換這些老式步槍, 并組織針對性訓練, 以使官兵掌握新式步槍的運用, 這項工作如此艱巨, 看起來似乎永遠也無法完成。

1937年年初, 受到美軍M1伽蘭德步槍的啟發, 德軍開始考慮使用自動供彈的步槍。 1940年, 瓦爾特公司開始了半自動步槍研制工作, 1941年, 該公司設計的G 41樣槍經過德國軍方測試批準投產。 該槍口徑為7.92毫米, 使用標準毛瑟步槍彈, 彈匣容量為10發。 G 41比較笨重, 子彈必須由機匣頂部填裝, 極不方便, 所以不太受軍隊歡迎, 1944年停產時總產量只有122907支, 但其研制為G 43步槍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G 43半自動步槍

隨著德軍在東線戰場上大量繳獲蘇聯紅軍裝備的SVT-40半自動步槍, 德國工程師根據軍隊的要求, 對G 41進行了相應地改進, 定型為G 43并取代前者投產。 該槍于1943年裝備部隊, 首先投入蘇德戰場使用, G 43步槍克服了G 41較為笨重的弱點, 且有可安裝瞄準鏡的卡槽, 因此廣受基層士兵喜愛, 德軍狙擊手也十分鐘愛這類槍型。 不過, 在德軍內部, 也有一部分人認為G 43存在局限性, 在精度、射程、初速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 肖爾上尉也認為:“G 41步槍雖然不如美軍的M1伽蘭德步槍方便, 但為G 43步槍的研制提供了借鑒, G 43步槍雖然是一種改進型步槍, 但也不如預期的那樣完美。 ”

1941年, 德國人推出了一種新型自動步槍, 采用金屬沖壓技術制造, 發射中間型威力槍彈,

并融合了可拆卸彈倉、后掠式握把等設計, 命名為MKb 42自動卡賓槍, 或稱“重型沖鋒手槍”MPS 42。 這種新型槍械的許多設計和技術為戰后世界范圍內的步兵武器發展提供了借鑒。 德國的武器研發和生產辦公室的保羅·德雷克曼(Paul Drekmann)上校指出, 這種新型槍械能夠達成以下三個戰術目的:

1. 給步兵裝備更輕的步槍, 配備更輕的彈藥, 以減少步兵負荷;

2. 增強步兵班的火力;

3. 使步兵武器通用化、標準化, 減少后勤壓力。

這種新型槍械通常用來擔當自動步槍的角色, 提供較好的射擊精度, 有的也可以被當作沖鋒手槍使用。 這種槍械設計之初用來替代德軍基層步兵手中的步槍、沖鋒手槍和手槍。 然而, 這種新型槍械也存在一些弊端,

使用之初, 德軍官兵就提出了一些改進意見, 如加裝刺刀、提高首發命中概率、加裝能夠安裝瞄準鏡的卡槽等等;還有一些人提出了質疑, 如是否應該增加彈帶供彈能力、自動槍械的更大彈藥消耗量(盡管短彈筒彈藥質量較輕)是否真正減輕了步兵負擔等等。 在德國國內激烈的爭論中, 德國陸軍的步兵領導部門一錘定音, 即這些新型步兵武器代表了步兵武器未來發展的潮流, 從而堅定地支持了這種武器的發展。

然而, MKb 42還是被德軍所拒絕了, 至少是暫時沒有在德軍步兵中列裝, 其最大的障礙來自希特勒。 當時這種武器的有效射程是500米, 相對于其他步槍而言仍然顯得太短, 且自動武器的彈藥消耗量巨大, 會進一步加重德國工業部門的壓力, 基于上述觀點,希特勒下令停止該槍的研制和生產。1942年12月,為促使這些槍械在部隊列裝,德軍在拉斯騰堡精心組織了一次火力展示,由元首護衛營的一個9人制步兵班使用MKb 42和手榴彈攻擊模擬的敵軍靶標。希特勒沒有觀看這次火力展示,盡管沒有得到上級的支持,陸軍試驗和發展局還是十分低調的組織了這次試驗。

1943年,德國陸軍部門對MKb 42進行了一系列改進,為促使該槍順利生產和裝備,借用了沖鋒槍的命名方式,命名為MP 43(Maschinenpistole43)以暫時瞞過元首,即使是這樣,希特勒也只是同意使用MP 43 來取代MP 40,而不是全面列裝步兵部隊。同年秋天,德軍成立了一個鑒定小組,對MP 43進行鑒定,其鑒定結果是MP 43應當和機槍、狙擊步槍、步槍、手榴彈一樣,成為步兵班組武器。在向該小組提交的秘密戰術文件中,德軍指出:

“MP 43首先是一種可以單發的步兵武器,其次才是一種自動武器,隨著這種武器性能的逐步改進,可以滿足基層部隊對步兵自動武器的需求。這種武器的優點在于,可以為步兵提供較高的射速和精度,提高殺傷命中率;MP 43的射速單發時為每分鐘22-28發,而其他步槍的射速為每分鐘8-10發,特殊情況下,MP 43也可連發,射速提高到每分鐘40-50發…… MP 43使用短彈筒子彈,能夠對1000米以內的目標實施打擊,也能在600米的距離上擊穿敵軍的鋼盔……考慮到MP 43的高射速,必須對士兵規定嚴格的射擊紀律,以減少彈藥的消耗:通常情況下,應當利用MP43單發時的高精度這一優點,使用單發射擊方式來打擊單個目標,在其他情況下,如突破敵軍防線或者是在近距離內抗擊敵軍的進攻,也可以使用連發的射擊方式,以充分發揮MP 43射速高、火力猛的優點;當然,在連發狀態下,也只能進行短點射(每次發射3-4發),持續的連發射擊在任何情況下都是被禁止的。”

通過研究德軍認為,步兵班通常與敵在500米的距離內實施戰斗,使用MP 43完全符合戰斗需求。

鑒定小組給予MP 43高度評價,他們認為:MP 43在能夠承受敵軍的突然打擊,可以在塹壕戰中發揮威力;在進攻戰斗中, MP 43可以發揮火力猛烈和火力精準的優長迅速打擊敵軍;步兵班的機槍處于移動狀態時,MP43也可采取連發射擊,以提供持續的掩護火力;步兵裝備MP 43之后,步兵班和步兵排可以大膽地機動,而不用擔心火力中斷所帶來的危險;作為士兵來講,看到自己手中武器的威力之后,將產生強烈的自信,這種士兵通常能在戰斗中取得勝利。作為試點部隊的第1步兵師第43擲彈兵團也認為,在近戰中,MP 43小巧靈活, 使用方便,比機槍具有更好的適應性。1943年年底,該槍裝備了蘇德戰場的德軍士兵,同年,意大利戰場的部分德軍步兵也裝備了這種槍械。


StG44突擊步槍

具體戰斗時,裝備MP 43的步兵排通常被告誡說要控制自己的火力(MP 43射速快,需要節省子彈),只要條件許可,盡量依靠支援火力實施戰斗;步兵排一般只攻擊600米以內的目標,指揮員指揮戰斗的重點之一就是使用“火力班”(裝備MP 43 的步兵班由于火力猛烈,也可充當火力班的角色)與敵軍實施火力交戰;理想情況下,只要步槍手能夠按照班長的命令實施戰斗和射擊,班長就能較好的控制全班戰斗,使作戰行動一直處在火力掩護之下。在戰術使用上,裝備該槍的步兵排特別適合執行戰斗巡邏和戰斗偵察的任務,可在進攻或防御戰斗中擔任預備隊的角色,也可搭乘車輛或坦克實施襲擊或追擊行動。


10倍慢速透視StG 44射擊原理圖

MP 43在東線顯示了威力,許多部隊要求增加該槍的配備量。后來根據戰場的需要,設計人員又為其設計了一些附屬備件,其中就包括ZF-4型光學瞄準鏡甚至是ZG-1229型紅外夜視裝置,改進后的MP 43 重新更名為MP 44。希特勒了解到該槍的真實使用情況后,下令加大產量,并親自將其命名為“Sturmgewehr 44”突擊步槍,簡稱StG 44。1944年,德軍提高了StG 44的產量, 同時月產4800萬發子彈,盡管如此,德國落后的軍工生產還是不能滿足德軍日益增長的武器彈藥需求。到1944年5月,德軍超過30個作戰師和其他一些作戰單位部分裝備了StG 44,德軍官兵使用過后對該槍贊不絕口,都提出用該槍取代槍栓式步槍、半自動步槍和沖鋒槍的請求:武裝黨衛軍第5“維京”裝甲師甚至提出,只要該師80% 的步兵配備自動突擊步槍,就能更好的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一些單位并不擔心該槍的刺刀問題,并認為StG 44可以取代一部分機槍的功能。根據德軍步兵裝備的實際情況,步兵連編了1個增強火力的“沖鋒槍排”。到1944年9月,德軍決定要為所有的步兵都裝備突擊步槍,預計到1945年夏天,超過70%的步兵師都將擁有裝備突擊步槍的“突擊排”。

在二戰時期的德軍步兵班中,一端是步槍老舊原始但短小輕便的步槍手,一端是火力強悍的機槍組,兩者雖有天壤之別,配合起來卻相得益彰。《軍隊服役指南》的作者賴伯特曾這樣總結每種武器的角色:步槍是步兵在中距離上的主要武器,輕機槍是步兵連在1200米距離上的主要打擊武器,步兵排的輕迫擊炮主要負責打擊50-450米距離上的目標,沖鋒槍和手槍則是典型的“近距離”作戰武器,手榴彈能夠投擲到40米的距離,是步兵手中的“炮彈”,爆炸半徑是3-6米,彈片的殺傷半徑是10-15米,真正的近距離作戰武器是格斗武器,如刺刀、工兵鏟等。

本文摘自《二戰步兵分隊戰術》

基于上述觀點,希特勒下令停止該槍的研制和生產。1942年12月,為促使這些槍械在部隊列裝,德軍在拉斯騰堡精心組織了一次火力展示,由元首護衛營的一個9人制步兵班使用MKb 42和手榴彈攻擊模擬的敵軍靶標。希特勒沒有觀看這次火力展示,盡管沒有得到上級的支持,陸軍試驗和發展局還是十分低調的組織了這次試驗。

1943年,德國陸軍部門對MKb 42進行了一系列改進,為促使該槍順利生產和裝備,借用了沖鋒槍的命名方式,命名為MP 43(Maschinenpistole43)以暫時瞞過元首,即使是這樣,希特勒也只是同意使用MP 43 來取代MP 40,而不是全面列裝步兵部隊。同年秋天,德軍成立了一個鑒定小組,對MP 43進行鑒定,其鑒定結果是MP 43應當和機槍、狙擊步槍、步槍、手榴彈一樣,成為步兵班組武器。在向該小組提交的秘密戰術文件中,德軍指出:

“MP 43首先是一種可以單發的步兵武器,其次才是一種自動武器,隨著這種武器性能的逐步改進,可以滿足基層部隊對步兵自動武器的需求。這種武器的優點在于,可以為步兵提供較高的射速和精度,提高殺傷命中率;MP 43的射速單發時為每分鐘22-28發,而其他步槍的射速為每分鐘8-10發,特殊情況下,MP 43也可連發,射速提高到每分鐘40-50發…… MP 43使用短彈筒子彈,能夠對1000米以內的目標實施打擊,也能在600米的距離上擊穿敵軍的鋼盔……考慮到MP 43的高射速,必須對士兵規定嚴格的射擊紀律,以減少彈藥的消耗:通常情況下,應當利用MP43單發時的高精度這一優點,使用單發射擊方式來打擊單個目標,在其他情況下,如突破敵軍防線或者是在近距離內抗擊敵軍的進攻,也可以使用連發的射擊方式,以充分發揮MP 43射速高、火力猛的優點;當然,在連發狀態下,也只能進行短點射(每次發射3-4發),持續的連發射擊在任何情況下都是被禁止的。”

通過研究德軍認為,步兵班通常與敵在500米的距離內實施戰斗,使用MP 43完全符合戰斗需求。

鑒定小組給予MP 43高度評價,他們認為:MP 43在能夠承受敵軍的突然打擊,可以在塹壕戰中發揮威力;在進攻戰斗中, MP 43可以發揮火力猛烈和火力精準的優長迅速打擊敵軍;步兵班的機槍處于移動狀態時,MP43也可采取連發射擊,以提供持續的掩護火力;步兵裝備MP 43之后,步兵班和步兵排可以大膽地機動,而不用擔心火力中斷所帶來的危險;作為士兵來講,看到自己手中武器的威力之后,將產生強烈的自信,這種士兵通常能在戰斗中取得勝利。作為試點部隊的第1步兵師第43擲彈兵團也認為,在近戰中,MP 43小巧靈活, 使用方便,比機槍具有更好的適應性。1943年年底,該槍裝備了蘇德戰場的德軍士兵,同年,意大利戰場的部分德軍步兵也裝備了這種槍械。


StG44突擊步槍

具體戰斗時,裝備MP 43的步兵排通常被告誡說要控制自己的火力(MP 43射速快,需要節省子彈),只要條件許可,盡量依靠支援火力實施戰斗;步兵排一般只攻擊600米以內的目標,指揮員指揮戰斗的重點之一就是使用“火力班”(裝備MP 43 的步兵班由于火力猛烈,也可充當火力班的角色)與敵軍實施火力交戰;理想情況下,只要步槍手能夠按照班長的命令實施戰斗和射擊,班長就能較好的控制全班戰斗,使作戰行動一直處在火力掩護之下。在戰術使用上,裝備該槍的步兵排特別適合執行戰斗巡邏和戰斗偵察的任務,可在進攻或防御戰斗中擔任預備隊的角色,也可搭乘車輛或坦克實施襲擊或追擊行動。


10倍慢速透視StG 44射擊原理圖

MP 43在東線顯示了威力,許多部隊要求增加該槍的配備量。后來根據戰場的需要,設計人員又為其設計了一些附屬備件,其中就包括ZF-4型光學瞄準鏡甚至是ZG-1229型紅外夜視裝置,改進后的MP 43 重新更名為MP 44。希特勒了解到該槍的真實使用情況后,下令加大產量,并親自將其命名為“Sturmgewehr 44”突擊步槍,簡稱StG 44。1944年,德軍提高了StG 44的產量, 同時月產4800萬發子彈,盡管如此,德國落后的軍工生產還是不能滿足德軍日益增長的武器彈藥需求。到1944年5月,德軍超過30個作戰師和其他一些作戰單位部分裝備了StG 44,德軍官兵使用過后對該槍贊不絕口,都提出用該槍取代槍栓式步槍、半自動步槍和沖鋒槍的請求:武裝黨衛軍第5“維京”裝甲師甚至提出,只要該師80% 的步兵配備自動突擊步槍,就能更好的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一些單位并不擔心該槍的刺刀問題,并認為StG 44可以取代一部分機槍的功能。根據德軍步兵裝備的實際情況,步兵連編了1個增強火力的“沖鋒槍排”。到1944年9月,德軍決定要為所有的步兵都裝備突擊步槍,預計到1945年夏天,超過70%的步兵師都將擁有裝備突擊步槍的“突擊排”。

在二戰時期的德軍步兵班中,一端是步槍老舊原始但短小輕便的步槍手,一端是火力強悍的機槍組,兩者雖有天壤之別,配合起來卻相得益彰。《軍隊服役指南》的作者賴伯特曾這樣總結每種武器的角色:步槍是步兵在中距離上的主要武器,輕機槍是步兵連在1200米距離上的主要打擊武器,步兵排的輕迫擊炮主要負責打擊50-450米距離上的目標,沖鋒槍和手槍則是典型的“近距離”作戰武器,手榴彈能夠投擲到40米的距離,是步兵手中的“炮彈”,爆炸半徑是3-6米,彈片的殺傷半徑是10-15米,真正的近距離作戰武器是格斗武器,如刺刀、工兵鏟等。

本文摘自《二戰步兵分隊戰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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