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現在的孩子衣來伸手, 飯來張口, 沒有責任心。 其實, 孩子並不是生來如此, 是父母的“包辦”行為讓孩子形成了這樣的生活模式。 在孩子還比較小的時候, 能力和意願是不成正比的, 可能孩子願意去做某件事, 但是卻很難把事情做好。 因此, 很多父母不願意讓孩子做他本該自己完成的事情, 總抱有“完事我還得收拾, 還不如我直接幹了呢”這種想法。 最終, 孩子錯過了自己做事的時機, 慢慢養成了把自己該做的事情推給別人做的不負責任的習慣。 等到孩子大了, 父母又想讓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欣欣今年5歲了, 在上幼稚園。 幼稚園裡有規定, 要求每一個小朋友每天到學校都要自帶手絹。 , 有一天, 欣欣忘記帶手絹了, 老師檢查到她的時候, 問她:“欣欣, 你為什麼沒有帶手絹啊?”欣欣居然振振有詞地說:“都怪我媽媽, 她太糊塗了, 忘了給我帶手絹!”
瞧!例子中的欣欣絲毫沒有意識到忘帶手絹是自己的事, 還怪到了媽媽的頭上。 每天帶手絹原本是孩子自己的事, 但是由於欣欣媽媽缺乏這方面的教育意識, 把孩子的一切事情都“包辦”了, 結果使欣欣失去了責任心。 要培養孩子的責任心, 父母就要鍛煉孩子獨立做事的能力。 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 父母要逐步教導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做事之前提出要求,
兩次諾貝爾獎獲得者居里夫人曾對自己的女兒說:“你們長大以後, 要自己去謀業。 我只留給你們精神財富, 絕不給你們留下金法郎。 ”在居里夫人的影響下, 後來她的女兒成了著名科學家。 由此可見, 在培養孩子“自己事情自己做”這件事上, 父母做引導遠比事事包辦效果好。
如何讓孩子學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1.明確培養孩子的目的
父母要明確培養孩子的目的--讓孩子學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通過讓孩子自己動手, 培養孩子的獨立能力, 增強孩子的責任心、自信心等。 這些都是保證孩子身心健康發展的基礎。
2.給予孩子積極的回應
在孩子表現出樣樣都要“自己來”的獨立行動願望的時候, 父母要給予積極的回應和正確的引導, 千萬不要因為孩子小而一味地溺愛, 包辦代替, 而應該把孩子視為一個完整的人來看待, 要尊重他的意願和獨立性。
3.從簡單的事開始做起
要讓孩子從做簡單的事情開始做起, 這樣能夠使孩子得到成功的喜悅, 然後逐漸由易到難, 循序漸進。 如系鞋帶, 起初孩子不會, 但他很想自己系, 不想讓父母幫忙, 這時父母應該教會孩子系鞋帶的方法, 多示範幾次給孩子看, 再通過一系列的練習, 孩子就能逐漸學會系鞋帶了。
4.不要用錢作為孩子勞動的報酬
對於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甯甯的媽媽很溺愛甯甯, 以至於甯寧上一年級的時候還不會自己剝雞蛋, 平常收拾書包、整理文具這些事情都是媽媽一手包辦的。 現在甯寧都四年級了, 幹什麼事還是會第一時間叫“媽媽”。
辰辰媽媽卻不這麼幹, 在她看來, 孩子其實很願意嘗試自己做事情。
通常在沒有危險的情況下, 她都讓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讓辰辰自己吃飯, 辰辰經常吃得一片狼藉;讓辰辰自己倒水喝, 辰辰往往是邊倒邊喝邊玩, 水喝了一半, 另一半灑得到處都是;讓辰辰自己嘗試穿衣服、褲子、襪子、鞋, 辰辰經常穿得歪歪扭扭……雖然辰辰做得並不好,
總之, 孩子能自己做的事情, 父母不要包辦代替, 要讓他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這樣孩子才能學會承擔責任, 給未來增添助力。 與此同時, 父母也要在培養過程中成為孩子的好榜樣, 做到用過的東西放回原處, 使生活環境保持在整潔狀態等, 讓孩子有樣學樣, 更快養成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