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在 爆料公社 發文:
貓熊跑車學姐給我的經驗談, 這種客戶真的不要叫外送可以嗎⋯?
不是我遇到的。
外送員收到的外送備註上洋洋灑灑的寫了一堆,
我是法官, 不要讓風吹開, 我是法官, 不要把餐點打開或直接帶走, 之前有遇過失職的外送員, 已進入法律程式。 如有疑問可打090*******, 這是助理手機號碼。 』
「看到『我是法官』, 那把火就燃起來了⋯⋯⋯」大家都知道消費者在下單時可以在外送平臺上備註自己的需求,
「我是外送員⋯您的餐點正送回原店家, 感謝您的指導, 期待下一位外送員能符合您的要求!」
「法官又怎樣?提告後要不要起訴是檢察官的事」
「法官您好, 我是醫生, 您的藥已經幫您掛在鐵絲網上, 有病請記得按時服藥, 謝謝。 」
「食物用什麼容器, 應該是店家的事, 怎麼會叫外送員處理?」
不過也有網友表示「光看這段就知道他不是法官!文字敘述能力這麼差, 而且沒有法官會用「進入法律程式」這麼外行的用詞。
不用說法官, 有點一般水準的法律工作者都不會寫出這種國中生內容,
千萬不要認為自己是消費者, 就對服務者過於苛刻, 將原本不屬於別人分內的工作和義務強加於人。
有一些顧客自傲自負, 故意鑽牛角尖, 無理訴求, 提出超過商家能力范圍內的要求, 或者強行逼迫商家提供不平等服務的要求。
以顧客為中心的理念固然沒有錯, 尊重也是有一定的底線的, 並不是所有商家為了賺消費者的錢都可以出賣尊嚴的。
雖然都說「顧客就是上帝」但是這句話的基礎是顧客對服務者也有足夠的尊重。
尊重是雙向的, 如果失去了相互尊重的基礎, 那麼「顧客就是上帝」這個理念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