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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女教師永康街4000萬房「買40年突沒了」向家人坦承「因一通電話才上當」淚告14人:他們都騙我

隨著時代發展, 現在年紀大的人也都逐漸使用電腦、上網的越來越多了。 以前匯款都要跑銀行, 現在有一些人也開始坐在家裡匯款, 僅僅動動手指頭、點點滑鼠就操作好了, 這也讓有的人感覺很時髦, 跟上了時代節奏, 並引以為榮。 不過, 千萬別忘了防范隨之而來的風險, 尤其是那些電話詐騙的人。

每年詐騙案件都層出不窮, 詐騙的手段也是多種多樣, 不少人遭遇詐騙, 被騙的傾家蕩產。 尤其是電話詐騙層出不窮, 詐騙的花樣不斷翻新, 名堂越來越多, 不少年紀較大的常常會受騙。

會受騙的原因裡最重要的一點就是,

他們相信了天上掉餡餅的事。

臺北市有一名退休的女老師淚控一生積蓄都被騙光, 和同樣是老師的丈夫在永康商圈買了4000萬的房子, 一家人住了40年左右, 但在3年前女老師接到了一通電話, 最後竟然房子被弄掉了, 讓她欲哭無淚地報警。

根據《東森新聞》報導, 女老師透露自己被14個人連環詐騙, 連房子都低價賣掉, 跟新屋住租了一年的房子, 現在卻被強制搬走, 已經申請救濟, 對於4000萬房子突然沒了,  她淚崩說「我那時候才知道自己...這些人都是騙我的, 全部都是騙我的, 我完全沒跟我先生、我兒子講, 我真是太對不起他們, 這房子是四個人、全家的, 然後我自己把它這樣弄掉。 」。

警方調查後發現, 女老師手上本來就有靈骨塔, 3年前接到一位塔位仲介的男子電話, 說她手上的塔位非常值錢, 只要買更多就能轉賣更多的錢, 女老師一聽直接相信,

想都沒想就給了他們, 然後仲介之後又打給她, 要她去借1000萬元, 這件事情 從2017年開始持續到現在, 總共被連環詐騙了20幾次, 損失了5000多萬元, 仲介叫她賣掉房子, 她也跟著照做, 只因為仲介跟她說「以後會再回購還給妳」。

後來女老師又跟新屋主簽租賃合約,

以「回租」一年的名義租到去年年底, 租金2萬元, 押金則是15萬, 最後相關的人都聯繫不上, 包含了靈骨塔仲介、塔位買家、借錢金主、房屋買主、代書和相關協助人員等14人, 女老師的丈夫也無奈地說 「今年吃完年夜飯, 她妻子才告訴我, 40、50年積蓄全部都被人家騙走了, 她天天以淚洗面, 我自己也很難過。 」, 女老師也已提告救濟, 希望自己的經歷可以警示其他人, 真的不要因為一時貪念, 沒經過查證就毀了所有。

當「出大事兒」或者「大餡餅」掉到眼前時, 一些人就是這種恐慌或佔便宜的心理作祟, 結果受對方擺佈, 顧不上查詢核實, 警惕性不足甚至毫無防范, 導致被騙。 一生積蓄就這樣沒了多可惜啊....

大家對於電話詐騙, 真的有疑慮可以撥165電話詢問, 可別傻傻就給錢了阿....

無論對方說得如何天花亂墜,都不要相信「天上會掉下餡餅」,千萬不可有貪便宜的想法,自己要有這個意識,絕對不要向任何陌生人匯款。 不要給這些騙子可乘之機!

員警也抓了很多騙子,那騙子為什麼還是那麼多呢?筆者對此分析如下,供大家參考。

第一,騙子只會騙,不會做其他的。騙子通過詐騙可以賺快錢,嘗到了賺快錢的甜頭,所以他們不會再做其他慢的賺錢方式。很多騙子都有前科,都進去過,但出來之後仍然是做本行,不會做其他行,或者說做其他行來錢太慢,所以他們放棄了。

第二,騙子的違法成本太低。騙子在實踐中騙了很多人,有些騙子是受到了法律的懲罰,但仍然有很多騙子沒有受到懲罰,所以很多騙子都存有僥倖心理,都認為自己不會被抓,自己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事實也是如此,有很多騙子沒被追究刑事責任,所以,騙子的膽子就會越來越大。

第三,騙子的證據收集很難。騙子都有反偵查能力,所以他們經常會銷毀證據,員警抓人或法院定罪量刑都需要證據,沒有完整的證據鏈很難定罪,所以這就讓騙子有了空子可鑽。

第四,追究騙子的刑事責任成本很高,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如前面所述,員警對詐騙案件,特別是電信詐騙案件,立案起來非常困難,因為證據必須要全,所以收集證據方面,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

第五,詐騙罪還是非法經營罪,實踐中有爭議,但是量刑卻差別很大,這也讓騙子承擔的法律責任少了很多。對於一些詐騙案件,受害者可能認為是詐騙罪,但司法機關卻不一定這樣認為,有些就會認為是非法經營罪。這兩個罪名的量刑差距是很大的,若涉案的金額相同,都是50萬,定非法經營罪的話,量刑一般是5年左右或上下;但是定詐騙罪的話,可能要10年以上。所以這對騙子而言是有利的,肯定不希望定詐騙,這就讓騙子的違法成本低了很多。

第六,受害者遍佈全國各地,維權難度大。受害者想聯合起來維權,這個難度比較大。很多受害者相互都不知道,都很難聯繫上,有些好不容易通過網路聯繫上了,但由於人心不齊、各有各的想法,導致很難統一思想。都說人多力量大,但人心不齊的話,容易分裂,所以很難聯合起來維權。騙子最喜歡看到的就是受害者不能團結起來,所以騙子會各個擊破,不會讓受害者聯合起來,導致維權難度加大。

第七,騙子隱蔽性好,很難找到騙子。在筆者接觸的案件中,受害者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是根本不知道騙子在什麼地方,更不用說見過騙子了,僅僅與騙子進行微信或QQ溝通交流,有的都沒有電話交流過,所以,根本無法找到騙子。在找不到騙子的情況下,去維權,那實在是太難了。

可別傻傻就給錢了阿....

無論對方說得如何天花亂墜,都不要相信「天上會掉下餡餅」,千萬不可有貪便宜的想法,自己要有這個意識,絕對不要向任何陌生人匯款。 不要給這些騙子可乘之機!

員警也抓了很多騙子,那騙子為什麼還是那麼多呢?筆者對此分析如下,供大家參考。

第一,騙子只會騙,不會做其他的。騙子通過詐騙可以賺快錢,嘗到了賺快錢的甜頭,所以他們不會再做其他慢的賺錢方式。很多騙子都有前科,都進去過,但出來之後仍然是做本行,不會做其他行,或者說做其他行來錢太慢,所以他們放棄了。

第二,騙子的違法成本太低。騙子在實踐中騙了很多人,有些騙子是受到了法律的懲罰,但仍然有很多騙子沒有受到懲罰,所以很多騙子都存有僥倖心理,都認為自己不會被抓,自己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事實也是如此,有很多騙子沒被追究刑事責任,所以,騙子的膽子就會越來越大。

第三,騙子的證據收集很難。騙子都有反偵查能力,所以他們經常會銷毀證據,員警抓人或法院定罪量刑都需要證據,沒有完整的證據鏈很難定罪,所以這就讓騙子有了空子可鑽。

第四,追究騙子的刑事責任成本很高,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如前面所述,員警對詐騙案件,特別是電信詐騙案件,立案起來非常困難,因為證據必須要全,所以收集證據方面,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

第五,詐騙罪還是非法經營罪,實踐中有爭議,但是量刑卻差別很大,這也讓騙子承擔的法律責任少了很多。對於一些詐騙案件,受害者可能認為是詐騙罪,但司法機關卻不一定這樣認為,有些就會認為是非法經營罪。這兩個罪名的量刑差距是很大的,若涉案的金額相同,都是50萬,定非法經營罪的話,量刑一般是5年左右或上下;但是定詐騙罪的話,可能要10年以上。所以這對騙子而言是有利的,肯定不希望定詐騙,這就讓騙子的違法成本低了很多。

第六,受害者遍佈全國各地,維權難度大。受害者想聯合起來維權,這個難度比較大。很多受害者相互都不知道,都很難聯繫上,有些好不容易通過網路聯繫上了,但由於人心不齊、各有各的想法,導致很難統一思想。都說人多力量大,但人心不齊的話,容易分裂,所以很難聯合起來維權。騙子最喜歡看到的就是受害者不能團結起來,所以騙子會各個擊破,不會讓受害者聯合起來,導致維權難度加大。

第七,騙子隱蔽性好,很難找到騙子。在筆者接觸的案件中,受害者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是根本不知道騙子在什麼地方,更不用說見過騙子了,僅僅與騙子進行微信或QQ溝通交流,有的都沒有電話交流過,所以,根本無法找到騙子。在找不到騙子的情況下,去維權,那實在是太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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