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羅馬競技場上決戰致死的情況鮮有發生, 而且人們經常盡力減少參賽者從事危險活動的競技壓力, 以此降低競技主辦者的成本。 誠然, 觀眾希望看到有人當場喪命的期待仍然需要滿足(首先必須確保這位選手並不受歡迎), 根據馬克的規定, 帝國朝廷會將判處死刑的人送往競技場, 讓初次參賽的選手的傷亡減少三分之一。 然而, 角鬥士在競技過程中會受傷是毫無疑問的。
角鬥士吃什麼?
角鬥士的醫療救助也是一個讓人關切的問題。 在土耳其的西部城市帕加馬, 159年至161年間照看角鬥士的醫生除了蓋倫別無他人,
如何給角鬥士定級?
蓋倫從醫約兩年後, 當地舉辦了5場角鬥士競技, 其他城市的情況亦大致相同, 因為一年舉辦一至兩場類似比賽已經成了普遍的做法。 這樣就解釋了為什麼在成功角鬥士典型的職業生涯中, 他們需要參加10—15場決鬥, 並持續五六年的時間。 獲得8次勝利的人可以進入“訓練組”一級, 而參加20場競技的人則是鳳毛麟角——這對於選手來說次數太多了。 也曾經有人獲得了“訓練組”三級的排名, 而只參加過兩次決鬥。 但更多的角鬥士不會參加那麼多比賽, 為競技獻身那麼多年, 原因就像蓋倫在醫療記錄中解釋的那樣。
角鬥士抑制不住的瘋狂
這種比賽是技術和忍耐力的角逐, 比賽的結束有時是因為一方已無力支撐, 繳械投降;有時是雙方達成協議同時放棄比賽;有時是觀眾宣佈比賽以平局收尾。 結束時則需要交由裁判來確定:據說裁判通常會站在勝者和敗者之間, 有時會抓住獲勝者的手臂防止他繼續對對手的生命造成威脅。 在這樣的比賽中選手喪失理智完全是本能的反應, 將對手撂倒後便認為對手會就此屈服也是十分危險的, “左撇子冠軍”的故事就是其中一例:在克拉迪尤斯· 塔魯斯為一個綽號“左撇子冠軍”的角鬥士設立的墓碑上寫著,
死亡使因為技巧的欠缺還是被陷害的?
通過分析68名葬于艾菲索斯的角鬥士的骨骼,法醫報告為我們提供了大量的資訊,説明我們瞭解這些文本的真正含義。艾菲索斯角鬥士的平均身高約為5.6英尺,除了兩具骨骼之外,其餘的骨骼都屬於20至30歲之間的成年男子,其中16 具都有重傷癒合後的痕跡。有趣的是,由於專案的特殊屬性,有五處傷痕幾乎完全一致。傷痕的形態表明,這些角鬥士大部分時間都在互相攻擊對方的頭部。科學家研究遺骨之後發現,這與比賽開始前選手“面對面”的準備姿勢有關,也有可能要歸咎於他們在訓練或是決鬥中使用了木質的武器。在這些傷痕中,有十處是致命傷,四處是選手已身負重傷但仍受到致命攻擊而留下的痕跡,三處傷痕來自鈍器(已確認為盾牌),還有三處是武器所傷。儘管工作一開始集中於研究頭部傷痕,但這些形式的傷痕向我們證實,頭部以外的身體其他部位負傷更加普遍。
角鬥士的墓誌銘還告訴我們,死在隊友手裡通常不是因為技巧的欠缺。在拉丁語銘文中我們經常看到他們說自己是被陷害的(deceptus),deceptus 這個詞本身就足夠說明死亡是決鬥的結果。在希臘東部,喪命的角鬥士就像是“背叛”和“命運”的犧牲品。有人的墓誌銘說自己“在省裡是常勝將軍,擁有20 場決鬥的不敗紀錄”,從未因為技術上的失誤而落馬,卻死在了最後的年輕對手手中。這裡最關鍵的一點是,角鬥士認為生死責任在自己,而不在觀眾身上。他們死後的形象並不相同,有時是各地不同的紀念形式造成的,但一般說來,角鬥士們希望看到陪伴自己的是武器和桂冠,也希望展現出自己的專業性。在隨身物品的展示中,角鬥士的紀念活動和其他表演者或者軍人的紀念活動差不多。因為他們都通過自己的行動贏得了死後的尊重。也因為角鬥士並不會讓支持者為自己的生死負責,而願意在危機時刻獨自面對。西元238年,在羅馬禁衛軍努力捍衛失蹤君主的利益,試圖平息參議院的叛亂時,正是角鬥士從皇家護欄中一躍而出,和人們一起將禁衛軍護送回營地,成功地完成了對該地的包圍行動。
還要展現出對對手的尊重。然而在決戰當下,理想是很難實現的,對觀眾來說也是天方夜譚,因此,這種準則被角鬥士們視為他們所要面臨的最大挑戰。死亡使因為技巧的欠缺還是被陷害的?
通過分析68名葬于艾菲索斯的角鬥士的骨骼,法醫報告為我們提供了大量的資訊,説明我們瞭解這些文本的真正含義。艾菲索斯角鬥士的平均身高約為5.6英尺,除了兩具骨骼之外,其餘的骨骼都屬於20至30歲之間的成年男子,其中16 具都有重傷癒合後的痕跡。有趣的是,由於專案的特殊屬性,有五處傷痕幾乎完全一致。傷痕的形態表明,這些角鬥士大部分時間都在互相攻擊對方的頭部。科學家研究遺骨之後發現,這與比賽開始前選手“面對面”的準備姿勢有關,也有可能要歸咎於他們在訓練或是決鬥中使用了木質的武器。在這些傷痕中,有十處是致命傷,四處是選手已身負重傷但仍受到致命攻擊而留下的痕跡,三處傷痕來自鈍器(已確認為盾牌),還有三處是武器所傷。儘管工作一開始集中於研究頭部傷痕,但這些形式的傷痕向我們證實,頭部以外的身體其他部位負傷更加普遍。
角鬥士的墓誌銘還告訴我們,死在隊友手裡通常不是因為技巧的欠缺。在拉丁語銘文中我們經常看到他們說自己是被陷害的(deceptus),deceptus 這個詞本身就足夠說明死亡是決鬥的結果。在希臘東部,喪命的角鬥士就像是“背叛”和“命運”的犧牲品。有人的墓誌銘說自己“在省裡是常勝將軍,擁有20 場決鬥的不敗紀錄”,從未因為技術上的失誤而落馬,卻死在了最後的年輕對手手中。這裡最關鍵的一點是,角鬥士認為生死責任在自己,而不在觀眾身上。他們死後的形象並不相同,有時是各地不同的紀念形式造成的,但一般說來,角鬥士們希望看到陪伴自己的是武器和桂冠,也希望展現出自己的專業性。在隨身物品的展示中,角鬥士的紀念活動和其他表演者或者軍人的紀念活動差不多。因為他們都通過自己的行動贏得了死後的尊重。也因為角鬥士並不會讓支持者為自己的生死負責,而願意在危機時刻獨自面對。西元238年,在羅馬禁衛軍努力捍衛失蹤君主的利益,試圖平息參議院的叛亂時,正是角鬥士從皇家護欄中一躍而出,和人們一起將禁衛軍護送回營地,成功地完成了對該地的包圍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