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某女子與人合伙詐騙3家銀行貸款, 高達177萬新幣!
該女子面對9項共謀欺騙和10項共謀行賄控狀, 認罪伏法, 并于3月3日判處四年監刑。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2012至2013年間, 該女子與另一名51歲男子在在投資研討會上相識,
之后, 男子同意幫該女子從事申請公司商業分期貸款的 “工作”。
并且二人在2014到2015年期間謀策犯罪。
緊接著, 二人聘用一些人假扮成各公司的“董事長”, 以實行向銀行高額貸款的騙局。
意料之中的是, 這些人都沒有正規工作, 根本沒有申請貸款的經濟能力。
之后, 該女子安排與企業秘書提供商購買“空殼公司”。
與此同時, 二人也租了一些公司辦公單位, 以設立這些空殼公司的地址。
空殼公司成立后, 二人安排公司申請銀行貸款。
被詐騙的三家銀行分別是:
星展銀行(DBS)
渣打銀行(Standard Chartered Bank)
馬來亞銀行(Maybank)
此外, 倆人也用了高達10500新幣賄金, 賄賂馬來亞銀行和渣打銀行的客戶經理。
據報道:大約180萬新幣的貸款被批準, 各銀行總共損失了近150萬新幣。
而這件事是怎么東窗事發的呢?
原來是星展銀行和渣打銀行發現收到了多家公司在申請貸款時所偽造的銀行賬單,
因此, 才揭發了整個事件的騙局。
后續——
該女子在出庭時表明自己遭遇破產和離婚,
無奈之下, 才犯下這樣的罪行, 在法庭上該女子深深懺悔, 并請求法官減刑。
至此, 整個詐騙事件才落下帷幕。
小編認為即使在生活上遇到再多的困難, 也不能動歪腦筋去試探法律的底線。
該二人獲刑純粹是咎由自取, 并且除了以上刑法以外, 還要彌補三家銀行的損失。
同時也要告知廣大網友, 一定要用正當的方式走出逆境, 并且要相信倒霉只是一時的,
或許你現在目光所及之處都是陰影, 那是因為你的身后充滿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