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委屈, 是一種說不出來的痛, 因為說不出來, 而愈加的讓人感到憋屈、難過。
委屈既是一種情緒, 也是一種行為。
情緒上的「委屈」是指:受到不公平/不好的待遇, 心裡難過、不開心。
行為上的「委屈」則是指:讓人受到冤屈。
委屈與認同有關。 自我認同、他人認同, 以及認同他人, 是每個人都需要的, 也是無時無刻不在發生的。 因為認同是相互發生的, 所以我們每個人, 既有可能受到委屈, 也有可能讓別人受到委屈。
我們認為自己是怎麼樣的,
別人卻不認為我們是這樣的;我們覺得自己應該得到什麼樣的待遇,
別人並沒有給我們什麼樣的待遇,
我們覺得人人都應該平等, 或者覺得好人應該有好報, 然而現實並不是如此, 委屈就產生了。
這些都是我們站在一個生活或事件的參與者角度上, 會出現的情況。
有些時候, 我們有可能站在生活或事件的主導者角度上, 情況也就有可能有所不同。
我們會用全域化、長遠化的眼光去看待事物, 更加清楚事物的發展與事物的需要。
這時候我們會發現一個人的形象、一個人所能得到的, 以及人與人之間的公平, 既不是絕對的形態, 也不是單一的形態, 而是一種綜合的、在長期的過程中呈現動態平衡的形態。
這時候我們就不太會感到委屈,
與此同時,
我們可能也會認為別人的感受應該與我們一樣,
02
委屈從認知中產生,
它會帶來痛苦,
有的時候我們可以意識到自己是委屈的,
我們認識的越深,
體驗就越強烈,
痛苦感也就越高。
在我們意識到委屈時,
當委屈到一定程度的時候, 身體上的反應也會被啟動, 情緒會反過來影響認知, 甚至改變我們的行為。
有的時候我們意識不到自己是委屈的, 這種潛藏的感覺就會變成紮在情緒深處的一根刺, 時不時會痛一下, 暗中影響著我們, 而我們並不知道。 我們可能覺得事事都不順心, 處處都不如意, 可能會出現很多其它的負面情緒, 其實源頭, 就是因為我們在感到委屈。
人與人之間,
需要情感的聯結,
而情感一旦產生聯結,
就會帶來各種情緒。
有的情緒會促使我們加深聯結,
而有的情緒則會讓我們退縮,
甚至中止聯結。
委屈的出現是自然的, 無論是別人讓我們委屈, 還是我們讓別人委屈, 都是自然的。
03
委屈也是需要被修通的。
或許我們可以秉承現象學的處世態度, 就是:
正視發生的一切, 解決出現的問題, 在此之前, 不揣測, 不評價。
當別人或有意、或無意, 讓我們受到委屈時, 也許我們可以先不用去考慮究其源頭, 既不用自我懷疑自己到底好不好、值得不值得, 也不用懷疑別人是不是惡意對待我們。 我們呈現出我們受到的委屈, 我們說出自己的感受、想法和期待。
當我們讓別人委屈時,
也許我們可以換位思考一下,
如果別人不具備我們的高度和眼光,
我們也不必去強求別人或是苛求別人。
我們每個人身體裡都有兩個自己, 一個現在的、成熟的自己, 和一個過去的、幼小的自己。
當委屈出現的時候, 也正是那個幼小的自己, 走出自我、走到世界中的時候。 成熟的自己可以理解並且照顧幼小的自己, 幼小的自己可以體會到成熟的自己的強大。 這時候, 無論世界是怎麼樣的, 也無論他人是如何對待我們的, 我們都不會感到委屈。
委屈是一個信號, 告訴我們, 從此刻開始:
我們可以從內在走向外在;
可以從幼小走向成熟;
可以由參與走向主導;可以從無力走向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