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對軍容軍紀要求非常嚴格, 但也不會輕易辭退士兵, 除非是嚴重違反紀律, 比如說下面4種, 一旦觸犯立馬開除。
1、執勤時擅自離崗造成嚴重后果。 哨兵是部隊的眼睛, 在戰爭時更是關乎著全體戰友的性命, 如果未經報告擅自離開, 軍事重地很容易被敵人偷襲, 后果難以想象。
2、拒不履行軍人職責, 違抗上級命令。 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 如果在戰場上不服從命令, 即使不被立即槍斃 , 戰后也是要上軍事法庭的, 和平時期沒這么嚴, 但大多會被部隊除名。
3、利用軍人身份, 欺壓百姓。 中國人民解放軍又稱子弟兵,
4、無正當理由堅決要求提前退伍。 解放軍入伍、退伍時間都是有統一規定, 不可能因為某個人而破例, 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規定, 士兵無正當理由要求提前退伍, 且不聽勸阻者, 一律在部隊中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