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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军流放”到底有多惨?名列“五大酷刑”,比杀头还残忍

作者:大俗

作者:“兵說”原創稿件, 抄襲必究

《列寧傳》中寫到, 列寧并不是他的真名。 他的真實姓名叫弗拉基米爾·伊里奇·烏里揚諾夫, “列寧”是為了紀念自己曾被流放的經歷。

1895年12月, 列寧被捕入獄, 在度過14個月獄中生活后, 他又被流放到了西伯利亞3年, 在西伯利亞的流放生涯中, 他開始使用“列寧”這個筆名。

后來列寧在他的數次斗爭中都提到, “很感激當年的流放生涯, 磨煉了他的意志, 健強了他的體魄, 進行了大量的寫作, 為他未來的斗爭做好了充足準備”。 當時, 列寧還曾寫信告訴母親, “自己流放在舒申斯克村,

這個村子環境挺好。 ”

這讓人不可思議:“流放”, 難道不是去做苦力、去充軍嗎?列寧怎么還能閱讀書籍, 還能從事寫作, 還能跟母親寫信?

“流放”這事兒, 世界各國古已有之, 尤以中國古代最重、最慘, 也因此讓我們對“流放”充滿了慘烈想象。

在中國古代, 朝廷對于重刑犯, 要么直接處決, 要么就是發配充軍。 如大宋時期, 帝王發布諭旨:“將此等罪犯, 發配充軍。 ”或清廷常說的:“流放寧古塔, 與披甲人為奴。 ”

要注意的是, 這并不是要讓他們去邊塞當兵戴罪立功。 要是這樣, 《水滸傳》中的武松、楊志等人, 本來就是驍勇悍將, 如果再讓他們去當兵, 豈不是給了他們一次橫刀立馬的機會?

中國古代的流放, 可不是那樣的好事。 在古人眼里, 是寧肯自殺,

也不愿被流放充軍的!

首先, 說說這個流放指的是什么。

我國古代的刑法, 主要分為五等, 分別是“苔、杖、徒、流、死。 ”其中的“流”, 指的就是流放。

流放在古代是一種僅次于死刑的重刑, 實際上比死還要悲慘。 流放之地, 都是極寒、極干、極偏遠、極荒涼之地。 這些地方難以生存就不說了, 并且還是兵荒馬亂、急需補充兵員的地方。 犯人被流放到這里, 受到身心的極大摧殘。 想回家?那是絕對不可能的事了!除非是得到朝廷或皇帝的親自赦免, 除此以外別無他法。

比如在清朝, 自順治年間開始, “寧古塔”就成為了重刑之人被判處流放的接收之地。

寧古塔并沒有什么塔, 只不過是一個地名, 位于東北邊陲地區, 常年冰封, 人跡罕至, 環境惡劣。 只要是被朝廷判處流放,

無論曾經是身份多么顯赫的朝中大臣, 還是風光無限的王公巨賈, 還是生活在溫柔鄉中的富貴雅士, 乃至普通的尋常百姓, 瞬間就成了罪大惡極的罪犯, 什么財產呀、功名呀、榮譽呀、家眷呀, 什么都沒有了, 整個家族都掉入了無底深淵。

如《紅樓夢》中的各大家族, 最終落得個“白茫茫大地真干凈”。 緝拿的緝拿, 出家的出家, 流放的流放。 “一帆風雨路三千, 把骨肉家園齊拋閃”, 劇中探春就因受到政治牽連而遭流放, 眼見著, 她流著眼淚與家人與一雙兒女分離, 今生她或許為奴為妓, 生死全憑主人掌控, 往后都不得再與曾經的大家庭任何一個相見, 其悲慘無以言表。

再者, 并不是所有被流放之人都能順利到達流放之地。

古代是沒有好的交通條件的, 流放之地又多是偏遠的蠻荒之地, 被流放的人全憑兩條腿走, 并且為了防止他們半路逃跑, 押送的兵丁還會給他們戴上盤頭架和鐐銬。

被流放之人要是家境殷實, 身上或許會稍有盤纏銀兩, 這往往會成為半路上土匪強盜或押送兵丁“黑吃”的目標, 或許在半路就將其殺掉了, 兵丁可以隨便找個什么“病死”的理由交差, 沒必要一路跟著受苦。

還有就是流放者可能半路病死。 要知道, 古代的秀才們進京趕考, 從云南到京城可以騎馬、坐轎、乘船, 沒得三五月到不了京城。 而那些遭流放的罪犯全憑雙腳行走, 他們的目的地都是邊陲蠻夷之地, 而且還被要求腳戴鐐銬, 流放之路甚至要經歷個三年五載。

路上還可能被豺狼虎豹吃了, 真正能活下來到達流放地的少之又少。

就算活著走到了目的地, 他們同樣生不如死。

一般來說, 犯人要接受勞動改造, 筑路、架橋、挖礦、開發邊疆, 要是遇到戰事, 他們就得充當兵員。

比如宋朝以后, 因為邊疆不穩, 被流放之人經常被發配充軍。 為防止充軍之人逃跑, 官方會在其臉上進行“刺配”, 就是刻上刺青, 以區別于其他普通士兵。 “充軍”包含有打仗和流放的雙重含義, 充軍之人在兵營中是沒有任何身份和職位的, 統稱“發罪人為兵”, 也不會因為其在兵營會做了多大貢獻而改變其身份。

要是打仗, 充軍者就要去上陣殺敵, 直到讓其戰死疆場為止, 這樣也算為國盡力了。

而前面所說的“流放寧古塔, 與披甲人為奴”,意思是在清代,披甲人的身份已經是屬于十分低劣的了,而流放之人還要去給他們當奴隸,可見之慘。

在清代乾隆年間因“文案”而受牽連的文人雅士,也有很多被處以流放,甚至是全家都慘遭流放,去給邊塞披甲人當奴才,漂亮的女人給披甲人當老婆當妾,男子就要去做苦力。并且披甲人還掌握著他們的生殺大權。這些曾經的官人文人過慣了養尊處優的生活,居然淪落到這地步,還會有對生活有希望嗎?

與披甲人為奴”,意思是在清代,披甲人的身份已經是屬于十分低劣的了,而流放之人還要去給他們當奴隸,可見之慘。

在清代乾隆年間因“文案”而受牽連的文人雅士,也有很多被處以流放,甚至是全家都慘遭流放,去給邊塞披甲人當奴才,漂亮的女人給披甲人當老婆當妾,男子就要去做苦力。并且披甲人還掌握著他們的生殺大權。這些曾經的官人文人過慣了養尊處優的生活,居然淪落到這地步,還會有對生活有希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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