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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亚丁景区推有偿搜救 部分区域搜救费2万起

新京報訊 (記者李驍晉 實習生 李森)8月21日, 四川甘孜州稻城亞丁景區公布將實施有償搜救制度, 景區分不同區域, 搜救費用為1.5萬元起和2萬元起。 景區工作人員表示, 每年因為非法登山、非法穿越的搜救, 景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 甚至因搜救費用與游客產生糾紛。 出臺有償搜救制度希望減少類似糾紛, 且出臺前咨詢過法律專家, 并進行過多次調研。

非法穿越遇險應及時向管理局求助

根據稻城亞丁管理局規定, 制度適用于在該景區非法登山、非法穿越等戶外活動及未按規定線路、區域旅游而發生事故的人員。

遇險后應及時向管理局求助, 說明險情,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謊報或故意夸大、縮小險情, 并在誤報警后立即主動采取措施消除影響。

景區人員發現有人遇險時, 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 應積極救助。 受暴雨、泥石流、滑坡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 致使搜救行動不能無法進行, 可以中止搜救;所有可能存在遇險人員的區域均已搜尋, 可以終止搜救。

每年有800多徒步穿越者經過景區

對于搜救路線及費用, 規定顯示亞丁村至夏洛多吉區域、亞丁村至央邁勇區域(藍月山谷)、亞丁村至仙乃日區域、亞丁村至卡斯地獄谷區域, 搜救費用均為2萬起;亞丁村、葉兒紅村至康古貢嘎銀河區域, 搜救費用1.5萬起。 搜救費用僅包括搜救人員的勞務費用和搜救裝備、工具的使用費用,

不包括由此產生的交通費、救火費和醫療費用等其他費用。

景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每年會有800多徒步穿越者經過景區, 其中十月份是高峰期。 每年因為搜救, 景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

曾因搜救費與游客產生糾紛“只要有報警, 我們就會組織30多人的搜救團隊, 這邊線路較多, 搜救范圍大, 信號覆蓋范圍小, 給搜救造成很大的困難”。 景區工作人員表示, 曾因搜救費用而與游客產生糾紛, 出臺有償搜救制度也是希望減少類似糾紛, 且出臺前咨詢過法律專家, 并進行過多次調研。

根據通報, 近年來有大量游客私自組團或個人經多條線路穿越至亞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保護區幅員面積1457.5平方千米),

目前已造成6人死亡, 1人失蹤。 為保障游客的生命財產安全, 按《自然保護區條例》規定, 禁止一切非法組織團體或個人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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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山實行有償救援 拒支付者列入黑名單

記者查詢發現, 近年來“任性”游客遇險事件頻發, 據統計, 僅2016年黃山堵截、查處驢友違規就有24批、212人次, 搜救成本有時達幾萬元。 一定程度上造成公共資源的消耗, 一些景區和地方開始實施有償救援規定。

如何看待有償救援?新京報曾在今年2月份聯合推出一份754人參與的調查問卷, 超七成受訪者支持景區對“違規遇險救援”收錢, 超六成受訪者認為有償救援后還需要罰款。

根據《旅游法》相關條款, 旅游者在人身、財產安全遇有危險時,

有權請求旅游經營者、當地政府和相關機構進行及時救助。 旅游者接受救助后, 應當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

今年4月25日, 黃山風景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發布公告, 公開征求意見, 擬對不遵守規定, 擅自進入未開發區域而涉險, 并需要進行救援的旅行者, 收取相關費用。 如被救援者拒絕支付, 將被納入景區“黑名單”, 并進行依法追償。

7月1日起, 黃山景區正式實行《黃山風景名勝區有償救援實施辦法》, 不遵守規定而被困的游客, 需要在脫困后支付救援費用。 黃山風景區管委會稱, 將在有償救援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 完成對救援費用的審議核定;20個工作日內, 向旅游活動組織者及被救助人送達《支付有償救援費用通知書》。

旅游活動組織者及被救助人對有償救援費用有異議的, 通過協商或司法等途徑解決。

有評論認為, 救援費用不妨按比例分攤, 由驢友承擔一部分, 再由公共支出承擔一部分。 這樣既能對驢友起到警示作用, 也不至于讓個人承受過高的救援費用。 并建議盡快引入保證金或強制商業戶外保險, 利用商業保險彌補意外發生時產生的個人費用。 此外, 雖然絕大多數民眾贊成有償救助, 但對個人戶外遇險還是要多些寬容, 不宜將所有責任都推到個人身上。

(李驍晉 李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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