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知道, 在我國現代是不允許三妻四妾的這種行為出現的, 受法律保護的永遠是一夫一妻制, 不管你是高官, 還是負的流油的商人, 你只能夠有一名法律認可的妻子, 但是在我國古代, 情況卻不是這個樣子的, 在那個時候, 小妾越多, 越能象徵著自己有權有勢。
並且那個時候小妾也是受社會認可的, 很多家境不富裕, 社會地位比較低的家庭, 家裡有姑娘長的不錯, 那麼就會將這姑娘買個那位有錢的人家, 這些人買回去之後一般只有兩條出路, 一條是當丫鬟, 另一條就是給當小妾, 看電視的都知道,
如果受到老爺寵愛還好, 如果不是那就很難過了, 其實小妾在古代不僅僅是為了給老爺傳宗接代, 實際上還有另一個用處, 就是在古代, 大家為了攀關係, 無所不用其及, 小妾在這種時候就會被送給人家, 在那個時候, 在那些達官顯貴的人眼中, 小妾就是一件物品可以轉送的, 這樣的行為實在是太醜陋了, 根本不把人當人看, 由此也可以看出在古代女性的地位有多低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