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11月29日,
國民政府參謀本部奉令設立了“國防設計委員會”。
依照條例規定,
這個機構主要負有以下職責:1、在政府處理由于外敵入侵可能發生的所有重要問題方面,
事先提出切實可行的方案。
2、為招募和重組國家合成軍,
刺激更高的生產建設能力,
以達到鞏固國防的最終目的而制定計劃。
3、對于短期的“國防計劃”工作提出建議。
國民黨士兵
國民政府行政院各部部長“依據職權”都是該委員會的當然委員。
該委員會設立調查局與統計局,
對涉及中國國防建設的有關方面情況進行了調查統計,
包括陸海軍軍事實力、軍工生產、后勤補給、兵源保障、軍用通訊、水陸交通運輸、鐵道、公路、糧食及農產品生產儲備、軍用原料生產與礦藏儲備等等,
即對于制定國防作戰計劃所不可缺少的三“M”(人力manpower、財力money 、軍備military——其英文起首字母都是M)進行廣泛調查,
對其發展計劃進行初步的設計。
國防設計委員會后來在其調查報告的最后部分曾對中國國情做出了如下的結論:“中國是一個落后的、基本上仍使用中世紀技術的農業國,
其工業發展的水平距離勝任一場現代化防御戰爭的要求還相差很遠,
這個問題對研究人員來說似乎十分復雜,
怎樣才能建立起一個專門用于國防目的的體系,
看來仍有待于努力。
”
加緊進行國防建設
1933年,
國民政府參謀本部奉令制定該年度國防作戰計劃,
計劃中除了有關內戰條文以外,
關于對日國防也作了一些軍事上“應急之處置”。
其具體內容包括八項措施:“第一,
開戰初期應先行肅清長江內敵艦及各地敵租界之武力;第二,
速成江陰—南京陸地防御工事;第三,
速成徐海地區之防御工事;第四,
對山東濰河兩岸防御陣地平時應準備周密之計劃并密儲充裕之器材;第五,
速成平津張防御工事;第六,
充實河北北部地方之武力并加緊民眾之訓練;第七,
速成要地及部隊防空防毒之準備;第八,
作戰軍平時駐地之確定。
” 該計劃對整個國防準備的其它各項主要內容如武器裝備、軍需供給、部隊訓練、編制整理、士兵教育、民眾發動等等,
均表示“暫時無能為力”。
訓練士兵
因為此項國防計劃仍立足于內戰,
對于抗日國防是“不能不于安內同時并預為攘外之準備”,
“雖赤氛未平,
整個國防無暇建設,
然亦不得不就現時之狀況而謀應急之處置,
以為未雨綢繆之計”。
馬振犢、陸軍:《抗戰正面戰場啟示錄——八一三淞滬抗戰》
編輯:浙江大學近現代史碩士生 蕭宸軒
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