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在發展, 人們的思想觀念也隨之發生了變化, 特別是在婚姻觀念上, 以前大家覺得婚姻是很神圣的東西, 不到萬不得已, 大家不會選擇離婚。 可是現在, 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 離婚似乎已經成為家常便飯。 而夫妻兩人一旦離婚, 勢必要涉及到財產和債務的分割問題, 新婚姻法當中有規定, 離婚之后, 下面這兩樣東西女方不能分割, 一種債務女方不用償還。
女方不能分割的2樣東西
男方婚前全款購買的房子和車子。 為了能夠盡快的娶到媳婦, 很多男人在結婚之前就已經全款購買了房子和車子,
男方婚前的存款收入。 現在的年輕人都比較獨立, 很多人在結婚之前就已經賺到了一些錢, 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 婚前所得的收入全部都歸為自己的個人財產。 也就是說, 不管男方在婚前積累了多少財富, 有多少財產, 都是他們的個人財產, 和女方沒有任何關系, 離婚的時候, 女方也不能分割。
女方不用償還的1種債務
男方未與女方共簽的債務。 一般來說, 如果是出現在男女雙方婚姻存續期間所產生的債務, 原則上是屬于夫妻的共同債務, 就算是離婚了,
新婚姻法當中對于財產和債務的分割問題作了明確的規定, 雙方一旦離婚, 以上這兩項財產, 女方沒有權利進行分割, 但是這一項債務女方也不用一起償還。 女性朋友在結婚和離婚的時候一定要先了解一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 這樣才能確保自己的利益不會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