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6年的時候, 各地交通部公安部已經下發相關文件針對貨車超載開始重罰。 貨車超載是個司空見慣的現象了, 可能在許多人的印象里幾乎所有貨車都超載。 即使貨車司機有自己的苦衷, 人家自己也不想超載, 因為誰都知道超載很危險。 所有為什么貨車要超載也許是公司規定也許是貨車司機為了多賺點錢, 從道德方面可以理解。 但是從新交規和公共安全方面, 貨車超載是不允許的。 最近, 有75個省內高速已經明確對超載的貨車限行, 一旦發現交警協管全員出動, 全部過去驅趕, 不讓通行。
根據規定, 如果貨車超載, 最少是罰200元到500元, 如果超載已經超過了核定載重量的百分之三十那么要罰款500元到2000元。 如果情節嚴重, 交警有權扣留大貨車。 在2017年的時候, 貨車每超重一噸就要多罰500塊錢。 貨車的種類不同對超載的標準限制也不同, 具體看各省市交通部明示的文件。
在今年的新規定下達之前, 許多超載的車型只是扣分罰款, 一輛超重的貨車僅這一項罰款最多可達7000元到10000元。 而且除了超載罰款之外, 還有道路損失費, 超時費, 算下來, 罰款最少是幾千, 最多達到數萬元。 之前有個新聞報道一個大貨車在高速上超時超重道路損失一共罰款12萬元之多。
但是在新規定下達之后, 大貨車要上高速必須先經過一個測驗車貨的通道,
這一招真是釜底抽薪啊, 也不罰款也不扣分了, 省了大家抱怨, 現在明確就是不讓過。 有交警和路政人員坐鎮, 不至于貨車司機會闖過去吧?沒有用的, 不如把超載的貨物給卸掉。 如果罰款已經不能讓某些運輸公司認識到嚴重性, 那么連罰款的機會都不給, 應該能讓他們長記性。
超載是應該嚴格規范的, 因為太危險, 有的大貨車超載嚴重, 輪胎已經被壓變形。 如果在面臨突發狀況, 這種車往往是不敢剎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