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昌四十多歲的時候, 在香港開了一家港式飯店, 靠飯店謀生。 本來他應該忙碌的度過一生, 但因為一件事, 后半輩子都要在監獄里度過。
何志昌屬于香港底層的普羅大眾, 沒錢沒權, 在當地很難立足。 而1997年四月的一件事, 徹底改變了他的命運。
1997年四月, 香港富豪郭炳湘被綁架。 一天, 與何志昌相熟的的一個人找到了他, 將他帶到了一個地處偏僻的養雞場, 想和他談筆生意。
原來, 這個人是香港惡匪張子強的馬仔陳森友。 張子強策劃綁架了郭炳湘, 將他藏在養雞場里, 與雞同吃同住同生活, 借此消磨郭炳湘的意志,
起初, 何志昌看到眼前的情況后大吃一驚, 十分害怕, 讓陳森友不要拉自己下水。 但陳森友抓住了何志昌的弱點, 他知道何志昌缺錢, 只要給他一大筆錢, 他就不會把事情說出去。 最終, 陳森友答應給他們送飯, 一共送六天, 得到了一千五百萬港幣的傭金。
一年之后, 張子強在內地落網, 其團伙成員也沒能逃脫。 陳森友為了立功減刑, 將何志昌供認出來, 何志昌隨即被逮捕, 判了重刑。 在法庭上, 何志昌后悔莫及, 直言真不該貪不義之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