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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为何仍不结婚?女战士一身傲骨:敌不亡,我不嫁!

“我們都是神槍手, 每一顆子彈消滅一個敵人, 我們都是飛行軍, 哪怕那山高水又深……”說到游擊隊, 很多人都會聯想起這首歌, 腦海浮現天兵天將般的游擊隊員。 其實游擊隊并非正規部隊, 除少部分被改編成正規軍外, 大多只是配合正規部隊作戰的地方武裝, 他們很多人本是農民、攤販、礦工, 武器簡陋, 卻憑借靈活的戰術、依托熟悉的地形及民眾支持, 創造無數傳奇, 作出不可磨滅的貢獻。 (作者:大俗。 聲明:“兵說”原創稿件, 抄襲必究)

說到游擊隊, 就不得不提著名的游擊戰法:敵進我退, 敵駐我擾, 敵疲我打,

敵退我追。 特別是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抗日戰爭時期, 通過大規模開展游擊戰爭, 炸橋梁、毀鐵路、斷通信、破壞交通運輸線, 以及開展的地道戰、麻雀戰、伏擊戰、地雷戰等, 給敵人沉重打擊。

抗戰時期, 游擊隊員憑一腔赤誠熱血抵御侵略、保家衛國。 在當時, 加入游擊隊只有一個條件:只要愿意抗日, 來者不拒!他們主要活動在敵占區, 作戰條件危險艱苦。 其吃穿住用都是立足自身解決, 如繳獲敵人、漢奸的資財和群眾募捐來支撐。

1949年8月, 南方局領導人方方帶部隊解放龍南后, 在與當地游擊隊會師時, 被游擊隊員在敵后堅持斗爭的精神和骨氣感動。 只見游擊隊員個個衣衫襤褸, 還有不少打著赤腳。 方方立即讓部隊官兵, 拿出從國民黨倉庫中繳獲的軍衣和鞋子給他們穿。

但游擊隊員一看到是國民黨軍裝, 都不愿意穿:“我們就是光著身子, 凍死也不穿!”方方無奈, 只得讓干部戰士將自己攜帶的衣服發給他們。

游擊隊員一見是“自己人的衣服”, 興奮地穿在身上。 在游擊隊中, 還有一些女游擊隊員, 但她們都是“男人裝”。 師長張興華問她們其中一個:“你多大歲數了?”女游擊隊員答:“紅軍離開江西根據地那年我20歲, 你們一走15年, 現在回來了。 你說我多大了?”張師長說:“35歲了嘛, 那你成家了嗎?有孩子了沒?”女游擊隊員的回答, 讓張興華和在場的紅軍戰士無不感動:“我們早就說過了, 只要敵人一天不亡, 我們就絕不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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