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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病历曝林更新隐私,悄悄跟朋友八卦一下也是侵权?

近日, 一名叫“林更新”的患者病歷曝光, 姓名、年齡、部分地址與藝人林更新吻合, 而婚姻狀況一欄赫然寫著已婚。 昨日22:00, 林更新發微博否認已婚, 并指責醫務人員侵犯其隱私。

截至今早9:00, 該微博下評論已超過3萬, 有人認為醫務人員侵犯患者隱私應嚴懲, 也有人認為明星沒有隱私, 僅曝光婚姻狀況不算侵犯隱私。

醫療隱私信息僅僅是疾病信息?

患者隱私是指醫療救治過程中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基于治療進行調查獲取的患者個人信息當中的個人隱私。

患者隱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病歷隱私:未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利用該患者的病歷信息,

屬侵犯其隱私;

生活隱私:如情感生活、特殊情況的私密生活、家族生活;

個人信息隱私:患者本人的婚姻、私生活信息以及以往的健康疾病信息;

生理隱私:能對其從業、社會形象、社會地位造成影響的特殊性疾病、身體缺陷、身體的生理特征、生殖器官等健康信息狀況。

也就是說, 以圖片、視頻、文字形式在社交平臺“曬”林更新的婚姻狀況, 已經侵犯了其隱私權。

僅發給密友, 并未直接進行大規模傳播也侵權?

關于林更新的病歷來源, 有網友表示是來源于他一位在醫院實習的室友, 網上也流傳著這位網友二次傳播林更新婚姻信息的微信聊天截圖。

如果, 并未直接在網絡上大肆傳播,

僅發給自己的密友, 是否也侵權呢?

· 先來看看我國關于患者隱私保護的法律依據

1994年1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管理辦法》、1999年5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均有就醫者隱私保護相關規定。

2010年7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對患者的隱私保密。 泄露患者隱私或者未經患者同意公開其病歷資料, 造成患者損害的, 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

· 在實踐中, 相對私密途徑傳播是極容易被忽略或誤解的一點

有人認為, 在微信好友或朋友圈中傳播不屬于公眾傳播行為, 不算公開其病歷資料, 也有人認為, 只發給了幾個人, 并未造成什么損害, 不用承擔侵權責任。

這是對隱私權的概念混淆!

所謂隱私, 具有私密性、不公開性, 根據相關法律, 患者隱私權指在醫療服務法律關系中, 患者所享有的身體權與私人生活、家庭、社會關系等信息受到法律保護, 不被第三人非法侵擾、知悉、調查、泄露、公開和使用的一種民事權利。

因此, 未經患者同意向其本人之外的任何主體透露其個人信息, 即構成患者隱私泄露。

哪怕只發給1個人, 也是侵犯患者隱私權!

別以為你只是發了一條朋友圈, 隨著微信用戶數的增加, 朋友圈的私密性漸漸轉向公眾交際性, 朋友圈或聊天群發布的信息, 會通過轉發、分享產生連鎖反應, 其影響力和傳播范圍有時候不亞于公眾傳播。

此次林更新隱私曝光事件中的微信聊天記錄也是迅速傳播,

在各大平臺瀏覽量驚人, 造成了極大的影響。

隨著“人人都是發言者”的自媒體時代到來, 信息傳播與交流更及時、更便利, 若是醫務人員出于獵奇、炫耀心理, 利用職務便利, 違反法律法規和職業規范, 擅自將包含患者隱私的記錄散播到網絡平臺, 對醫院乃至整個醫療行業的職業形象將造成巨大的負面沖擊。

隨著自媒體平臺的興起, 很多醫生愿意分享病例和故事, 很可能一不小心就侵犯了患者隱私, 如何才能合法地傳播涉及患者隱私的信息?

1. 患者知情同意

征詢患者意見, 闡明信息發布的目的、內容、平臺、傳播方式等, 取得患者同意后, 方可進行傳播。

患者來信、來電等, 未取得患者明確授權發布,

仍屬于侵犯患者隱私權, “曬”患者感謝信的醫生要注意了。

2. 非必要不披露, 最大程度保護患者信息

即使獲得了患者授權, 也應該立足于病情診治、學術交流、病例探討、臨床教學等目的, 對發布內容和傳播途徑進行仔細甄別, 合理控制信息披露在能達成目的的最小范圍, 最大程度保護患者信息。

對不需要展示的隱私信息進行處理

圖片:去除患者面容、身體特征信息, 謹慎展示患者私密部位, 處理與病灶無關的部位。

視頻:與圖片處理相同, 此外, 還要注意處理患者及其家屬的聲音。

文字:去除非必要的患者個人信息, 年齡、性別的出現僅以實現發布目的為宜。

3. 注意保護與當時患者無關的其他患者或家屬的隱私

與當事患者無關的其他患者或家屬隱私泄露易被忽略, 如圖片、視頻中有其他候診患者的影像、當事患者資料旁有其他患者的相關信息等。

因此,在分享圖文信息時,一定要謹慎,對相關內容進行處理。

4. 明確義務,高于義務

在保護患者隱私的過程中,不應滿足于履行規定的義務,應該保持高度警惕,如注意信息安全,妥善保存患者資料,不存放在社交平臺的存儲空間等不安全平臺,防止患者隱私受到損害。

文中圖片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編輯 | 易自

終審 | 汪言安 郭穎

如圖片、視頻中有其他候診患者的影像、當事患者資料旁有其他患者的相關信息等。

因此,在分享圖文信息時,一定要謹慎,對相關內容進行處理。

4. 明確義務,高于義務

在保護患者隱私的過程中,不應滿足于履行規定的義務,應該保持高度警惕,如注意信息安全,妥善保存患者資料,不存放在社交平臺的存儲空間等不安全平臺,防止患者隱私受到損害。

文中圖片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編輯 | 易自

終審 | 汪言安 郭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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