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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沒結婚准婆婆就要我簽訂“不平等條約”,我就那麼不值得你們信任麼?

(婚姻不僅僅是兩個人的事, 更是兩個家庭的事, 不信任的婚姻沒有幸福可言)

你好, 我叫劉慕慕, 今年23歲了, 我高中畢業後, 就開始工作了, 出入社會比較早。 最近, 我準備結婚了, 但是沒想到因為准婆婆的事情, 傷透了心, 連婚都不想結了。

我和男友認識在1年前, 由於我很早就出來工作了, 接觸社會比較早, 這是我的第四任男友。 以前我比較好玩, 找的男友都是比較貪玩的, 其中沒有一個讓我滿意, 這次的男友是朋友推薦的, 家庭條件比較好, 人也長的不錯, 我想如果能找到這樣的結婚物件, 還是很不錯的。

然而, 真正見到准婆婆, 我才發現了家庭的差異往往會決定夫妻是否幸福, 婆婆一連串的問話, 讓我非常難受。 下來之後, 我找到了男友, 有了下面的這場對話。

“你和你爸媽今天什麼意思啊?”

“親愛的, 你別生氣啊, 我爸媽只是不太喜歡你而已。 ”

“....不太喜歡我?是不太喜歡我的家庭情況吧?你父母問了我的家庭情況, 一聽我家的情況, 就說我嫁到你家必須簽婚前協議, 以後房產證不能加我的名字, 這僅僅是不太喜歡我?而且, 你媽在旁邊這麼說我了, 你都無動於衷, 幫我說句話都不行麼?”

“我父母說的也是實話啊, 要是你真的愛我, 肯定願意簽婚前協議的啊, 再說, 以你自家的經濟情況, 肯定是不能買房的, 所以我家買房後, 房產證不加你的名字,

不也很正常麼?”

“你這話什麼意思?意思說是我倒貼巴結你家咯?你跟我在一起, 到底是愛我, 還是想為難我?”

“你自己也明白的, 以前換男友換的這麼勤快, 難免我的父母也會多心, 其實目的達到就好, 過程真的不是那麼重要。 再說了, 之前我就不想讓你去見我父母, 你偏要見, 現在你又賴我咯。 ”

我沒想到男友會這麼對我說, 難道這1年多, 他對我的好, 都是假的?現在的我, 到底要不要結婚都開始猶豫了。

【作者觀點】

關於婚前財產公證, 作者見過不少, 但是關於夫妻雙方簽訂協定, 保證婚後購房只寫一個人名字的, 還真是聞所未聞。 另外要說的, 法律上也不會承認這樣的“不平等條約”。 凡是婚後購買住房的, 無論是那方父母出錢,

贈予夫妻一方的, 都視為贈予兩人。 所以, 即便文中的女方簽訂了協議, 法律上也不會生效。 婚後房和婚前房, 完全是兩個概念。

最後, 回到文中來看。 文中的准婆婆充滿了對未來媳婦的不信任, 我們這裡暫且不討論造成不信任的原因是什麼。 但是, 按照這樣的情況結合的夫妻雙方, 將來很難有幸福可言, 不太建議雙方走到一起。

最後, 作者想說一句:有時候, 決定婚姻幸福與否的, 真的就是夫妻雙方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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