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軍事»正文

2019年美国国防法要审查外资?这一给我国捣乱机构浮出水面!

美國總統特朗普13日簽署生效《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 其中, 法案要求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IFIUS)更加嚴格審查外資收購美國公司。 可能很多中國人不明白了, 國防授權法從名義上看, 是和國防軍隊建設有關的法律, 怎么又管到了外國投資上來了?對于美國的舉動, 我國相關部門已經闡述了立場。 不過美國這種行為, 實際從側面來說, 也是對我們一次活靈活現的對國家安全認識的“教育課”。

《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的一項關鍵內容, 就是包含了《外國投資風險審查更新法案》(FIRRMA法案)。 該法案的中心內容, 就是改組擴大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的管轄權,

從原有的審查“可能導致外國人“控制”美國企業的交易”。 擴大到五種屬于“涵蓋交易”的交易類型。 這5種交易類型見上圖圖示。 更有外國媒體稱, FIRRMA法案就是專門封堵中國投資的法案。

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CFIUS, 簡稱外資委)成立于 1975 年, 是當時的總統福特根據 11858 號行政命令建立的。 作為一個跨機構的組織, 外資委的主席是財政部長, 并包含了美國商務部、國防部等多個重要部門的首腦和政府機構代表。

在其成立之初, 外資委的目的是為了“招商引資”。 當時總統可以對外國投資進行授權, 而國會有權力發布法律對外國投資進行管制。 為了限制國會濫用職權立法, 總統設立外資委, 并在其發布的行政命令中表示,

外資委的首要任務是“審查外國直接或間接投資對美國的影響, 并配合美國對該等投資所采取的政策”。 隨著其不斷發展, 外資委的目的也逐漸變化, 到現在已經演化為主要審查外國投資對美國國家安全的影響。

外資委最早成立時, 成員只有七個部門的負責人, 包括國務卿、國防部長、商務部長、司法部長、行政管理和預算局長、美國貿易代表和經濟顧問委員會主席等。 1993年, 外資委新增美國國家科技政策辦公室主任、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和總統經濟政策助理。 2003年2月, 國土安全部代表亦加入了外資委, 可見外資委在其發展過程中, 不斷擴大國家安全審查的范疇和影響力。

20世紀80年代, 日本富士通公司收購了美國最大半導體企業仙童公司。

這成為外資委轉化為安全審查機構的關鍵事件。 美國批準和實施《埃克森-佛羅里奧修正案》, 意味著美國正式建立了國家安全審查制度, 評價和處理外國在美投資過程中涉及的國家安全問題。 總體而言, 委員會的審查程序分為申報——審查——調查——總統決定——向國會報告五個階段。 如果交易通過了審查, 則可以在任何一個階段終止安全審查過程, 繼續進行交易, 如果未通過安全審查, 則將會一直進入到最終的環節, 即由總統發布行政命令決定同意、暫緩或者禁止交易并將該結果報告給國會。 同時國會有施壓影響總統決策的能力。

從程序上看, 這次FIRRMA法案擴大的是審查的內容。 這的確增大了中國在美投資的難度。

因為在此之前的20多年中, 從1990年的中航收購MAMCO公司, 到2011年華為試圖收購3Leaf System公司, 再到2018年2月中國投資基金湖北鑫炎收購美國半導體測試公司Xcerr度被否決, 除了聯想收購IBM獲得艱難成功后, 其他絕大部分中資并購均未通過國家安全審查。 可以說在新法案誕生后, 中資在美國投資高技術產業將是舉步維艱。 實際上, 就連萬達收購美國傳奇影業, 也遭到了失敗, 理由是擔心萬達的收購是中國擴大其全球影響力的一種努力。

美國對中國投資的這種風聲鶴唳、草木皆兵的狀態, 合理嗎?當然不合理, 特別是在特朗普上臺后, 這種政治有色眼鏡的迫害程度還會進一步提升。 但同時, 美國朝野上下對國家安全的敏感程度卻是值得我們研究和借鑒的。

美國作為高技術擁有大國, 極為重視高技術在國家安全上的影響。 同時, 美國建立的以行政機構為主導, 融合總統和國會處理意見的安全審查方式, 也較好的平衡了經濟投資和國家安全的平衡。 因此, 美國的蠻橫無理, 從某種程度上也是一種安全意識的生動“現場教學課”!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