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很多新人來說, 一直也覺得新交規是保護路人的, 是保護弱勢群體的。 這種想法沒有問題, 但是有一點新交規也是講道理的, 不可能說完全偏袒違章闖紅燈的路人或者不在理的一方。 有人看到大貨車還是想要超車加塞其實這種行為非常的危險, 不說大貨車的塊頭有多大一旦翻車, 切普通的小型車家用車私家車根本就無法與大貨車抗衡, 這種行為無異于自殘, 而且即使是新交規判定貨車司機負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 但是小編一直想說的是人生只有一次, 錯過不再回來。 而且貨車司機在最近還傳出來一個新聞就是撞人之后或者撞死人之后不僅沒有懲罰,
前段時間是有一段新聞, 一輛大貨車司機在行駛的過程中, 剎車來不及, 然后撞了一輛違規的私家車, 最后判定的是這位貨車司機承擔次要責任, 因為小型車高速上市逆行倒車了, 看到的時候也踩剎車了, 但是剎不住, 所以直接就撞了過去, 最后小車里面的人都受傷了還有傷亡。 但是貨車司機所屬的公司的處理方式讓人大吃一驚, 也讓人不解。 這家公司不僅沒有讓這位司機下崗, 沒有批評這位司機, 反而獎勵了他2萬塊錢。 當時許多網友看到這種新聞的時候是很憤怒的, 物傷其類, 大家都是普通人, 當然會以自己的身份帶入進去思考,
任何事情到了這樣一種情況, 最應該做的不是譴責, 而是分析為什么貨車司機所屬的公司會獎勵他, 而不是開除他或者批評他?大貨車我們知道平時首先很難剎車, 這個真的不是貨車司機在狡辯而是真的很難剎住, 車身本來就大而且車上面還有貨物, 在這種情況下, 普通的小型車剎車還有一段制動距離呢, 何況是大貨車剎車, 幾乎就很難在100米之內剎住, 所以如果發生突然狀況, 根本就剎不住, 到時候就是其它車子遭殃。
現有的貨車一般會超載, 因為貨車肯定講究成本, 所以有些超載的貨車本身的車身就已經很重了,
其實有一個很沉重的話題, 小編本來不想提, 但是覺得必須要跟大家分析一下, 在交通事故中, 如果貨車司機不是負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其實他是不會被判刑的, 一般來講都有一個, 交通肇事罪, 如果是負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 那么發生這種重大事故, 導致人傷亡,
然而這次事故中的貨車司機并沒有承擔主要責任和全部責任, 所以他所在的公司只是負責賠償錢財, 根據事實去講確實是為他們公司節省賠償成本, 為他們避免了很多的責任, 貨車上的貨物也全都保住了, 其實小編一直想跟大家講, 我們的人身安全, 很難去讓別人去為我們負責任, 我們必須要自己為自己負責, 因為說句心里話, 只要我們的立場不同, 我們所看到的東西就不會相同。 因此很多網友看完聽完看完之后直接說:誰還敢出門?確實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