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人殉葬”是一種非常殘忍的制度, 它最早出現在我國商代, 發展于春秋戰國時期, 是奴隸社會的代表制度之一。
秦朝是我國歷史上第一個大一統王朝, 早在秦武公的時候, 秦國就開始施行殉葬制度。 而秦穆公死后, 更是直接陪葬了177人之多。 雖然后來的秦獻公廢除了殉葬制度, 但在秦始皇死后, 秦二世胡亥依然恢復了這個制度。
胡亥登基后, 比嬴政還要殘暴許多。 由于得位不正, 胡亥勢必要將自己的兄弟姐妹一一消滅。 第一次他將自己的12個兄弟斬首于咸陽市場;第二次他又將自己的6個兄弟殺于杜郵;第三次直接逼迫最后四個兄弟自盡去為秦始皇陪葬。
上世紀70年代中期, 我國考古專家在秦陵東側發現了17座陪葬墓群, 其中8座都是秦始皇子女的陪葬墓穴, 除胡亥外, 共32人全部被殺。 除了子女, 胡亥還把秦始皇留下的沒有生育過子嗣的后宮嬪妃也全部殉葬, 這些女子的數量不下千人。
最殘忍的是, 為了不讓秦始皇陵的機密被泄露, 所有參與過皇陵修建的工匠也被全部處死殉葬, 數目高達10萬人。
雖然目前考古專家還沒有確定具體陪葬人數, 但不可否認的是, 秦始皇陵的殉葬絕對是歷史上規模最大的一次人殉。